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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2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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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0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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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10版:信息披露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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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2008年12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A9版)

    经坊煤业是长治市重点企业之一,矿井年设计生产能力180 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150 万吨/年。煤种为贫瘦煤,具有低硫、低灰分、发热量高等特点,是理想的工业用煤。经坊煤业生产装备机器化程度较高,在中国地方同类矿井中属领先地位,曾被评为2004 年中国煤炭“高产高效”矿井和2005 年中国煤炭工业优秀企业。此外,经坊煤业配套有一个年入洗能力90 万吨的洗煤厂和一个年生产能力10,000 万块的矸石砖厂。2007年,经坊煤业生产原煤176 万吨、洗煤96.25 万吨,生产煤矸石机制砖3,674万块,全年实现销售收入68,253 万元、利润36,142 万元。经坊煤业计划2009 年将所属矿井生产能力改扩建为300 万吨/年,现该项目正处于申报阶段。

    (4)主要资产及权属状况

    ①资源条件

    经坊煤业位于长治市西南17公里,长治县城北侧。根据《储量报告》,认定矿井井田面积30.74平方公里,现开采3#煤层,地质储量28,336万吨,地质条件稳定,水文条件简单,属低沼气矿井。矿井年核定生产能力150万吨/年,煤种为贫瘦煤,生产末煤、洗煤、大中小块炭。

    ②交通条件

    经坊煤业自有铁路专用线12.6公里,与太焦线小宋站接轨,年发运能力300万吨;自有公路专用线2.7公里,与207国道、长陵线长晋高速公路交汇,年发运量150万吨,交通条件便利。

    ③供电供水条件

    矿区有变电站,为矿区生产和生活进行双回路供电,供电条件较好。矿区生活用水是由长治县市政供水。此外,矿区地下水比较丰富,地下矿井每天排出的大量涌水可补给生产用水,生产水源充足。

    ④交易标的涉及的立项、环保、用地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原煤开采应当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等相关行政许可证照。经坊煤业已取得与15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相配套的下列行政许可文件: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核发单位有效期限
    《采矿许可证》C1000002008121120001572.国土资源部自2008年12月4日至2023年11月26日
    《煤炭生产许可证》201404210159山西省煤炭工业局2008年1月30日至2018年1月30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晋)MK安许证字[2008]G0504Y1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2008年2月29日至2008年11月30日
    《矿长资格证》MK140500129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8年10月31日至2011年10月31日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08114010500131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2008年10月31日至2011年10月31日
    其他证照   
    《煤炭经营资格证》20140421010724山西省经济委员会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042161000146山西省长治市环境保护局2008年8月18日至2011年8月18日

    其中:《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到期,相关换证工作正在进行中,山煤集团承诺:“本公司相关下属企业将及时办理延期或申请办理新的许可证手续,以确保相关下属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够合法顺利进行。”

    ⑤用地事项

    Ⅰ、房产证

    序号权利人权证编号坐落面积
    1长治经坊煤矿(运销)长房权证(1999)公字第00000078号长治县新建北路695.35平方米
    2长治经坊煤矿长房权证(1999)公字第00000077号长治县新建北路18441.49平方米
    3长治经坊煤矿长房权证(1999)公字第00000074号长治县新建北路(西院)12220.84平方米
    4长治经坊煤矿长房权证(2000)私字第00000080号长治县新建北路3031.2平方米
    5长治经坊煤矿长房权证(1999)公字第00000076号长治县新建北路7419平方米
    6长治经坊煤矿长房权证(1999)公字第00000075号长治县新建北路8109.91平方米

    上述房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对外担保等权利受到限制的事项。

    Ⅱ、土地证

    序号权利人权证编号坐落面积使用权来源用途
    1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长治县国用(2006)第060210号长治县黎都西街8834.7平方米出让工业
    2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长县国用(2006)第060313号长治县黎都西街43503.02平方米出让工业
    3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长县国用(2006)第060314号长治县黎都西街11700.38平方米出让住宅用地
    4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长县国用(2006)第060315号长治县黎都西街5857.84平方米出让综合用地
    5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长县国用(2008)第060214号长治县新建路115号4208.27平方米出让工业
    6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长县国用(2008)第060325号长治县黎岭村东3991.9平方米出让工业用地
    7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长县国用(2008)第060299号韩店至任家庄206679.7平方米出让工业
    8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砖厂)长县国用(2008)第060324号长治县黎岭村东86447.7平方米出让工业用地
    9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长县国用(2008)第060705号县城府后西街职工俱乐部东侧5209.9平方米出让商住综合
    10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长县国用(2008)第060298号长治县新建路115号110469.09平方米出让工矿仓储
    11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长县国用(2008)第060101号长治县新建路28号27939.88平方米出让工业
    12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长县国用(2008)第060201号长治县新建路115号89692.95平方米出让工业
    13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风井)长县国用(2008)第015001号长治县北呈乡西坡村东42555平方米出让工业
    14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长县国用(2008)第060299号韩店至任家庄206679.7平方米出让工业
    15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长县国用(2008)第060102号207国道西侧黎岭村段1050平方米出让工业

    上述土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对外担保等权利受到限制的事项。

    Ⅲ、尚未取得房产证及土地证的情况

    截止本预案签署日,经坊煤业有未办理房产证的建筑物共41橦,建筑面积40,860.33平方米,经坊煤业下属新型建材厂有未办理房产证的建筑物共9橦,建筑面积4,505.55平方米。山煤集团已承诺:“本公司承诺将促使该等下属企业尽快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妥相关权属登记手续,并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

    ⑥资源储量核查评审的备案情况

    2008年1月18日,国土资源部做出《关于〈山西省长治县经坊煤业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08]16号),证明其资源储量核查报告通过评审,并经备案,核准保有资源储量为28,336万吨。

    ⑦采矿权费用确认及缴纳情况

    Ⅰ、扩界矿区价款

    2004年9月29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评估确认委员会会议纪要确认长治经坊煤矿扩界区采矿权评估:面积14.69平方公里,评估储量9,937.00万吨,评估结果为25,012.6万元。2004年10月13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与经坊煤业签署《采矿权价款缴纳合同》(晋矿采缴字[2004]001号),确定煤矿扩界采矿权价款为25,012.6万元,截止交易基准日,尚余4,160万元采矿权价款未缴,经坊煤业将按照相关规定分期缴纳。

    Ⅱ、原矿区价款

    2006年5月31日,长治县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领导组办公室《采矿权价款缴纳通知书》,通知经坊煤业以2005年已核准保有储量22,688.28万吨,按2.7元/吨缴纳采矿权价款61,295.76万元。截止交易基准日,共计缴纳23,300万元,尚余37,995.76万元未缴,经坊煤业将按照相关规定分期缴纳。

    (5)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

    项 目2008年9月30日2007年12月31日2006年12月31日
    资产合计1,757,531,209.041,554,895,737.091,464,961,140.76
    负债合计1,133,923,572.891,102,827,018.851,143,567,762.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14,698,249.01452,068,718.24321,393,377.83
     2008年1-9月2007年度2006年度
    营业收入452,670,812.64690,428,786.14571,086,478.81
    利润总额219,306,815.01361,421,621.54284,700,112.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1,204,024.43227,945,422.62170,609,234.83

    (6)下属子公司情况

    控股子公司:山西腾锐煤炭经销有限公司,住所为长治县新建路115号,经营范围为民用型煤加工、销售;建筑材料、钢材、矿山机电设备、金属设备(不含贵稀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剧毒品)、劳保用品、五金交电销售,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中经坊煤业以货币出资200万元,持股比例40%。

    山西腾锐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为经坊煤业的职工。山煤集团承诺:“经坊煤业在第二次董事会前解决山西腾锐煤炭经销有限公司职工股问题。”

    (7)其他事项

    经坊煤业尚有部份非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预付账款中与职工宿舍相关的非经营性资产,以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对应的非经营性负债,拟在本次交易前予以剥离。就上述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工作,山煤集团承诺:“经坊煤业将在第二次董事会前完成非经营性资产剥离的法律手续。”

    2、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62.99%股权

    (1)基本情况

    名    称: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子县色头镇

    办公地址:长子县色头镇

    法定代表人:赵庆枝

    注册资本:人民币11,400.72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11,400.72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4000010590360

    税务登记证号码:晋国税字140428111080744,长地税长子字140428111080744

    经营范围:原煤开采(有效期至2009年1月)、洗精煤、煤炭深加工;绿色农业作物与花卉种植、销售;农业种植技术开发与推广。

    (2)历史沿革及产权变动

    凌志达煤业前身为长子县色头煤矿,1952年建井,1955年12月投产。

    2000年5月7日,长子县经济体质改革委员会做出《关于对色头煤矿企业改制意见的批复》(长企改字(2000)第3号),同意色头煤矿改制设立“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2000年6月27日,长子县人民政府以其所拥有原色头煤矿的净资产4920万元和土地使用权788万元合计5708万元作为出资,占凌志达煤业注册资本的91.8%;长治市煤炭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在色头煤矿的投资510万元作为出资,占凌志达煤业注册资本的8.2%。

    2004年8月23日,长子县人民政府、山煤集团、长治市煤炭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同意对凌志达煤业进行增资扩股和山煤集团进行控股经营;将凌志达煤业所属张峪坑口按净资产评估值885.25万元从凌志达煤业分离,由长子县人民政府负责经营,同时核减该部分资产,核减后长子县人民政府股权为3,709.13万元,山煤集团以设备形式投资1,823.775万元,以货币形式投资5,357.815万元,共计投入7,181.59万元,长治市煤炭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原有510万股权不变。增资扩股后,凌志达煤业注册资本为11,400.72万元,其中长子县人民政府出资3,709.13万元,占32.54%;山煤集团出资7,181.59万元,占62.99%;长治市煤炭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10万元,占4.47%。

    2004年9月13日,凌志达煤业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增资扩股方案,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2004年10月26日,凌志达煤业向山西省工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截止本预案签署日,凌志达煤业的注册资本为11,400.72万元,山煤集团持有其62.99%的股份。

    (3)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凌志达煤业是一座设计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的中型煤炭企业,资产总额6亿多元,员工近2000人。凌志达煤业的主要煤种为贫煤、无烟煤,产品远销山东、河南、江苏等地,出口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国家。因现开采的3#煤层资源即将开采完毕,2006年实际产量为70.55万吨,2007年实际产量为50.51万吨,2008年1-9月为41.51万吨。目前,凌志达煤业正在进行工程改扩建,预计2009年6月竣工达产,恢复到年产120万吨的水平。

    (4)主要资产及权属状况

    ①资源情况

    凌志达煤业所属煤田的地理位置位于长子县色头镇,矿井井田面积为14.048平方公里,有3#、15#两个可采煤层。根据2008年1月29日国土资源部出具的《关于<山西省沁水煤田色头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其保有资源储量为2,173万吨,主要煤种为贫煤、无烟煤,井工开采,设计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

    因开采的3#煤层资源即将开采完毕,山西省国土资源厅2008年4月10日做出的晋矿整采划字[2008]009号批复,划定凌志达煤业扩建后矿区面积为17.755平方公里,保有资源储量8,395万吨,可采储量为4,197.5万吨,矿井生产规模核定为120万吨/年,但尚未取得国土资源部关于储量报告备案的批复。就此事项,山煤集团已承诺将在第二次董事会前办妥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并取得国土资源部批复。

    ②交通条件

    凌志达煤业拥有铁路专用线,矿内有效长度1,820米,连接东田良站,距站距离8.8公里,矿井距太洛公路6公里,距长晋二级公路10公里,距长晋高速公路长治县入口20公里,交通便利。

    ③供电供水条件

    矿区有变电站,为矿区生产和生活进行双回路供电,一路来自东田良35KV变电站,另一路来自慈林山35KV变电站,场内建有35KV变电站一座,供电条件较好。矿区生活用水取自地下水。矿区地下水比较丰富,地下矿井每天排出的大量涌水可补给生产用水,生产水源充足。

    ④交易标的涉及的立项、环保、用地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原煤开采应当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取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行政许可证照。凌志达煤业已取得与12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相配套的下列行政许可文件: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核发单位有效期限
    《采矿许可证》1400000520445山西省国土资源厅2005年5月至2009年1月
    《煤炭生产许可证》201404280316山西省煤炭工业局2008年1月30日至2018年1月30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晋)MK安许证字[2008]G0505Y1B1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2008年2月29日至2009年1月30日
    《矿长资格证》MK140500047山西省煤炭工业局2008年2月29日至2009年1月30日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A08114010500048山西省煤炭工业局2008年3月22日至2011年3月21日
    其他证照:   
    煤炭经营资格证20140428010730山西省经济委员会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取水许可证》取水(晋长长)字[2008]第0006号长子县水利局2008年7月21日至2013年7月21日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42861000182山西省长治市环境保护局2008年6月9日至2011年6月9日

    其中:《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相关换证工作正在进行中,山煤集团承诺:“本公司相关下属企业将及时办理延期或申请办理新的许可证手续,以确保相关下属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够合法顺利进行。”

    ⑤用地事项

    Ⅰ、房产证

    序号权利人权证编号坐落面积
    1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长房权证城<企>字第1259号长子县色头镇色头村西48982.66平方米

    上述房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对外担保等权利受到限制的事项。

    Ⅱ、土地证

    序号权利人权证编号坐落面积使用权来源用途
    1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长国用(2008)第001号长子县色头镇色头村西165899.83平方米出让工业

    上述土地使用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对外担保等权利受到限制的事项。

    ⑥资源储量核查评审的备案情况

    2008年1月29日,国土资源部出具的《关于<山西省沁水煤田色头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08]28号),证明其资源储量核查报告通过评审,并经备案,核准保有资源储量为2,173万吨。

    鉴于凌志达煤业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保有资源储量较少,矿山服务年限较短(4.79年),2008年4月10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做出晋矿整采划字[2008]009号批复,划定凌志达煤业扩建后矿区面积为17.755平方公里,矿井生产规模核定为120万吨/年;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部门编制资源/储量检测报告及地质储量评审备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专篇,按照规定缴纳采矿权价款。

    截止本预案签署日,凌志达煤业尚未取得国土资源部关于扩建后矿区面积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批复文件。

    ⑦采矿权费用确认及缴纳情况

    经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评估确认委员会批准,凌志达煤业采矿权总价款为26,136.29万元,分六期交纳。截止交易基准日,凌志达煤业业已缴纳采矿权价款16,366.05万元,凌志达煤业将按照相关规定分期缴纳剩余款项。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担保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5)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2008年9月30日2007年12月31日2006年12月31日
    资产合计668,015,916.44607,738,801.94393,464,519.97
    负债合计396,366,767.29388,301,009.18179,392,955.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71,649,149.15219,437,792.76214,071,564.92
     2008年1-9月2007年度2006年度
    营业收入243,994,647.83239,121,197.02250,209,315.16
    利润总额74,370,327.72601,306.3077,896,679.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211,356.39-4,255,962.1648,071,765.01

    (6)对外投资情况

    2005年12月15日,凌志达煤业以土地出资参股设立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9%的股权。

    (7)其他事项

    凌志达煤业尚有部分非经营性资产需要在本次交易前予以剥离。就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工作,山煤集团承诺:“凌志达煤业将在第二次董事会前完成非经营性资产剥离的法律手续。”

    3、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35%股权

    (1)基本情况

    名    称: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襄垣县夏店镇九龙村

    办公地址:襄垣县夏店镇九龙村

    法定代表人:赵戌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整

    实收资本:人民币1亿元整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40000100104863

    税务登记证号码:晋国税字140423792208351,长地税襄字140423792208351

    经营范围:煤炭资源开发投资(不得从事原煤开采);批发零售焦炭、生铁、矿用设备。

    (2)历史沿革及产权变动

    2006年6月16日,大平煤业全体股东订立《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协议》并通过了《公司章程》,具体出资比例如下:山煤集团、李海水、张锦波、郭玉中、赵玉中、李爱琴以货币形式出资,股权比例分别为35%、20%、12%、12%、11%、10%。

    2006年8月,大平煤业注册成立,根据山西亚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晋亚强验[2006]012号),截至2006年8月7日止,大平煤业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首期出资2000万元,其中山煤集团、李海水、张锦波、郭玉中、赵玉中、李爱琴分别以货币形式出资700万元、400万元、240万元、240万元、220万元、200万元。

    根据山西同兴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11月2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晋同兴验字[2006]0007号),截止2006年10月31日,大平煤业增加实收资本8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亿元整。根据验资报告附件二验资事项说明,股东第二次出资的来源为公司评估后的净资产22878.3万元,比实收资本增加20878.3万元,在各股东之间按出资比例分配;超出实收资本部分12878.3万元进入了资本公积。其出资方式不符合现行《公司法》相关规定。

    2006年12月19日,大平煤业到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止本预案签署日,大平煤业的注册资本为1亿元整,山煤集团持有其35%的股份。

    经核查,山煤集团履行了出资义务,同时山煤集团承诺:“本公司将在第二次董事会前,进一步收集和提供有关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历史沿革及出资方面的文件;并保证在本次收购和重组过程中,根据上市公司或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就资产权属和合法出资等事项及时办理确权或相关政府部门证明等手续,以保证不影响本次交易的进行。”

    (3)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大平煤业生产煤种为贫煤,煤质为低灰、低硫、高发热值的优质动力煤。经山西省煤碳工业局晋煤行发[2003]937号批准,大平煤业60万吨/年新建工程于2004年6月开始建设。2008年初,该煤矿井下工程和地面工程均已基本完工,并达到了试运转条件。2008年3月13日,大平煤业取得了试生产批文(晋煤办基发[2008]236号),开始试生产。在试生产期间,大平煤业共生产原煤122.5万吨 ,取得销售收入5.9亿元,净利润2.8亿元。

    (4)主要资产及权属状况

    ①资源情况

    大平煤业地处山西省襄垣县西10公里的夏店镇渠街村,拥有煤田资源7.93平方公里,其中保有资源储量6,618万吨。井田地质构造简单,主采煤层的3#煤层,平均厚度为6.25米,属于低灰(16%)、煤种为低硫(0.5%以下),高发热值(6,000-7,000大卡)的优质动力煤。

    ②交通条件

    大平煤业矿区北缘有太(原)-焦(作)铁路通过,矿井距火车站2公里,距太长高速2公里,交通便利。

    ③煤矿建设情况

    大平煤业经核准的矿井开采能力为60万吨/年,2008年9月8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组织全面验收,并于2008年9月25日下发了《关于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60万吨/年新建矿井竣工验收的批复》,同意大平煤业60万吨/年新建矿井通过竣工验收移交生产。由于《煤炭生产许可证》正在申请办理中,目前大平煤业尚未正式投产。

    ④交易标的涉及的立项、环保、用地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说明

    Ⅰ、立项事项

    大平煤业于2004年6月16日经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晋煤规发[2003]937号《关于襄垣县大平煤矿矿井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立项,建设规模为60万吨/年。

    2004年5月11日,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以晋煤监安二字[2004]105号《关于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批复》,批准了建设项目安全专篇设计。

    2007年8月30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局以晋环函[2007]532号《关于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600KT /年矿井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了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004年6月16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以晋煤基局发[2004]31号《关于对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开工建设的请示的批复》,批准工程正式开工建设。

    Ⅱ、相关行政许可

    2008年3月10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以晋煤办基发[2008]236号《关于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的批复》,同意大平煤业矿井从2008年3月13日起正式进行联合试运转,联合试运转期最短为一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2008年7月16日,山西省煤矿安全局长治监察分局做出《关于对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长煤监[2008]66号),同意安全设施验收。

    2008年9月1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局以验收环验[2008]55号批复批准对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2008年9月25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下发晋煤办基发[2008 ]845号《关于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60万吨/年新建矿井竣工验收的批复》,同意工程交付使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之前,不得生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原煤开采应当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取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行政许可证照。大平煤业已取得与6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相配套的下列行政许可文件: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核发单位有效期限
    《采矿许可证》1400000410345山西省国土资源厅2004年3月至2009年3月
    《安全生产许可证》(晋)MK安许证字[2008]G3649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2008年11月14日至2009年3月30日
    《矿长资格证》K060406240山西省安全监察局至2009年7月12日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A060406240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至2009年7月

    目前,大平煤业已向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申请了《煤炭生产许可证》,该证仍在办理过程中,在获得此证后,才能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可以从事煤炭生产的营业执照。在取得全部相关行政许可之前,不得从事原煤生产。就此事项,山煤集团承诺:“本公司相关下属企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适当的程序在第二次董事会召开前取得有权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以及获得相应的批准。”

    ⑤用地事项

    Ⅰ、房产证

    大平煤业现在尚未取得矿区所有房地产的房产证,目前正在办理过程中。

    Ⅱ、土地证

    序号权利人权证编号坐落面积使用权来源用途
    1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襄国用(2007)第00200号襄垣县夏店镇渠街村、坡底村117586.8平方米出让工业
    2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襄国用(2007)第00201号襄垣县夏店镇九龙村2664平方米出让工业

    上述土地使用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对外担保等权利受到限制的事项。

    ⑥资源储量核查评审的备案情况

    2008年11月28日,国土资源部做出《关于〈山西省襄垣县大平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08]275号),证明其资源储量核查报告通过评审,并经备案,核准保有资源储量为6,618万吨。

    ⑦采矿权费用确认及缴纳情况

    2003年12月24日,经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评估确认委员会批准,大平煤业采矿权总价款为3,696.39万元。截止交易基准日,大平煤业业已缴纳采矿权价款3,112.39万元,尚余584万元未缴,大平煤业将按照相关规定分期缴纳。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担保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5)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2008年9月30日2007年12月31日2006年12月31日
    资产合计552,415,590.13509,304,152.48374,120,674.99
    负债合计205,801,799.20262,669,927.51145,293,723.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46,613,790.93246,634,224.97228,826,951.76
     2008年1-9月2007年度2006年度
    营业收入551,549,906.2483,461,369.14-
    利润总额345,311,646.6326,755,141.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1,917,949.1817,807,273.21-

    4、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公司51%股权

    (1)基本情况

    名    称: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长子县丹朱镇南鲍村北

    法定代表人:赵戌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35,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注册号:140000100104293

    税务登记证号码:晋国税字140428783272642,长地税长子字140428783272642

    经营范围:煤炭资源投资、开发;煤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批发零售焦炭、生铁、矿用设备。(以上范围需经国家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2)历史沿革及产权变动

    2005年12月15日,山煤集团、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凌志达煤业签署《山西霍尔辛赫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及《公司章程》,约定共同设立“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公司”。2006年1月6日,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霍尔辛赫煤业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7年6月8日,霍尔辛赫煤业召开股东会,同意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30%股权转让给其所控股的直属子公司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2007年6月6日,霍尔辛赫煤业到山西省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2008年9月26日,山西国资委以《关于无偿划转山西铺龙湾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晋国资产权函[2008]429号),同意山煤集团将其持有霍尔辛赫煤业51%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2008年9月21日,霍尔辛赫煤业召开股东会,同意上述股权划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2008年9月28日,霍尔辛赫煤业就该股权划转事项向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止本预案签署日,霍尔辛赫煤业的注册资本为3,5000万元,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份,凌志达煤业持有其19%的股份。

    (3)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霍尔辛赫煤业负责霍尔辛赫矿井、配套洗煤厂、铁路专运线8.1 公里的建设和经营。霍尔辛赫矿井位于长治县和长治市郊区的交接地域,周围交通便利,核定生产能力300 万吨/年,目前矿井正在施工过程中,预计2010年6月竣工。

    (4)主要资产及权属状况

    ①资源条件

    霍尔辛赫井田位于位于长治县和长治市郊区的交接地域,霍尔辛赫井田南北长约10.07~13.8公里,东西宽约5.8公里,井田面积为71.3946平方公里。区域内地形标高916—950米,矿井主采3# 煤层,煤质为低中灰—中灰、特低硫—低硫、高热量值—特高热值、较高软化温度灰分之贫煤。

    ②交通条件

    霍尔辛赫井田东部0.6公里处有太(原)—焦(作)铁路通过。区域内有长(治)—临(汾)、长(治)—晋(城)公路过境,井田内已形成县级公路网络,8.3公里的铁路专用线由井田东南的西南呈站接轨,路径地界属长子和长治县内,交通十分便利。

    ③供电供水条件

    霍尔辛赫矿井双回路供电,电源分别引自宋村110KV变电站和长子110KV变电站。矿井用水取自深层奥灰水作为永久生活用水,井下排水经处理达标后作消防、生产及绿化用水。

    ④交易标的涉及的立项、环保、用地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说明

    Ⅰ、立项事项

    2004年9月13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做出《关于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霍尔辛赫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环审[2004]328号),同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05年10月20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做出《关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霍尔辛赫矿井及配套选煤厂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煤规发[2005]776号),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07年8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做出《关于山西霍尔辛赫煤业公司霍尔辛赫煤业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07]1912号),同意建设规模300 万吨/年的矿井,配套建设相同规模选煤厂,并配套建设铁路专用线。

    2008年5月30日,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做出《关于对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霍尔辛赫矿井新建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批复》(晋煤监安一字[2008]229号),同意项目安全设计方案。

    2008年6月27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做出《关于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的批复》(晋煤办基发[2008]585号)同意项目于2008年6月28日正式开工建设,工期3年。

    Ⅱ、相关行政许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原煤开采应当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取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行政许可证照。霍尔辛赫煤业已取得与30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相配套的下列行政许可文件: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核发单位有效期限
    《采矿许可证》1400000410618山西省国土资源厅2004年5月至2009年5月
    《矿长资格证》K07014010040040山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7年7月5日至2010年7月5日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A07014010040043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2007年7月5日至2010年7月5日

    根据一般审核程序,在霍尔辛赫煤业建设工程完工验收后,须向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申请《煤炭生产许可证》,向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之后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可以从事煤炭生产的营业执照。

    (下转A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