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2008年12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8-047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于近日认定本公司为2008年浙江省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3年。
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手续,尽早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本部(不包括分支机构)从2008年开始即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