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于2008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2名,独立董事王建忠先生因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天房海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天津市天房海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12亿元,该公司负责公司滨海新区汉沽老城一级土地整理项目的建设。根据该公司的经营需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申请办理贷款1.05亿元人民币,需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1.05亿元整,担保期限两年。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对天津市天房海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9.25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322 股票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08—037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天房海滨建设发展
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市天房海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滨公司)。
●担保人名称: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本公司为海滨公司向银行借款人民币1.0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前本公司为海滨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8.2亿元。由于海滨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所以本次担保未要求海滨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3.55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3,646,729,320.77元的37.16%。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08年12月22日召开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为海滨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借款人民币1.0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经本公司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由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1 名称:天津市天房海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2 注册地址:天津市汉沽区文化街146号
2.3 法定代表人:孙建峰
2.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5 注册资本:12亿元
2.6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经营、咨询服务等
2.7被担保人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2.8被担保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截止2007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海滨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99亿元,负债总额803.61元,股东权益合计11.99亿元,实现净利润-83.37万元。
截止2008年9月30日,被担保人海滨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3.08亿元,负债总额11.09亿元,股东权益合计11.99亿元,实现净利润-17.18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3.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2 担保期限:自签署日起2年;
3.3 担保金额:人民币1.05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海滨公司做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建设本公司滨海新区核心区汉沽河西老城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前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项目前景良好,自身能够偿还所借银行贷款,本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可以保障本公司的利益。上述担保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本公司即将密切跟踪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根据实况采取针对性的处置措施。因此,审议同意为被担保人向银行借款1.05亿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两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3.55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3,646,729,320.77元的37.16%,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200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