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12月17日以传真方式通知,并于2008年12月22日上午8: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良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安源玻璃有限公司萍乡浮法玻璃厂二线搬迁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源玻璃有限公司下属萍乡浮法玻璃厂二线(以下简称“浮玻二线”)于2001年9月建成投产,设计窑炉日熔化能力为500吨,年设计生产能力280万重量箱,窑龄期5年。
近年来,随着萍乡市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市中心城区面积不断扩大,根据《萍乡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原位于萍乡市郊区的浮玻二线已在市城区范围以内,且毗邻市中心秋收起义广场,已制约了萍乡市城市规划、建设和发展,同时浮玻二线实施环保设施改造,也难以满足市城区环保等级标准提高的要求。2008年12月1日,萍乡市人民政府下发萍府字[2008]70号文《关于关停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萍乡浮法玻璃厂二线的通知》,要求浮玻二线于2008年12月31日以前关停。
根据萍乡市政府通知要求,同时考虑到浮玻二线运行时间已超过正常冷修期限,为履行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公司于2008年12月31日开始启动浮玻二线搬迁工作,浮玻二线搬迁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带来较大影响,具体搬迁方案待公司实施相关程序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股份 编号:2008-044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2日上午8: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林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的要求。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安源玻璃有限公司萍乡浮法玻璃厂二线搬迁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源玻璃有限公司下属萍乡浮法玻璃厂二线(以下简称“浮玻二线”)于2001年9月建成投产,设计窑炉日熔化能力为500吨,年设计生产能力280万重量箱,窑龄期5年。
近年来,随着萍乡市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市中心城区面积不断扩大,根据《萍乡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原位于萍乡市郊区的浮玻二线已在市城区范围以内,且毗邻市中心秋收起义广场,已制约了萍乡市城市规划、建设和发展,同时浮玻二线实施环保设施改造,也难以满足市城区环保等级标准提高的要求。2008年12月1日,萍乡市人民政府下发萍府字[2008]70号文《关于关停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萍乡浮法玻璃厂二线的通知》,要求浮玻二线于2008年12月31日以前关停。
根据萍乡市政府通知要求,同时考虑到浮玻二线运行时间已超过正常冷修期限,为履行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公司将于2008年12月31日开始启动浮玻二线搬迁工作,浮玻二线搬迁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带来较大不利的影响,具体搬迁方案和影响待公司实施相关程序后再审议。
特此公告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