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年终报道
  • 5:金融·证券
  • 6:金融·证券
  • 7:观点·评论
  • 8:时事·海外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策略·数据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公司调查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中国融资
  • B7:特别报道
  • B8:人物
  • C1:披 露
  • C3:产权信息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2008 12 23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C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C15版:信息披露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入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澄清公告
    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分配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质押公告
    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
    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进展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12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08-024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22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了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权数208,465,0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67%。公司董事长竺韵德先生主持本次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授权公司经理层处置公司所持有的宁波银行股权的议案》;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赞成208,465,07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08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费震宇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