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证券时报》报道了关于公司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国家公示。
2、经核查,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的确通过了国家公示,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尚需相关程序完成后方能颁发。
一、传闻简述
2008年12月20日,《证券时报》刊登《安徽19家上市公司入选国家级高新企业》,文章中提及“根据新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安徽省认定机构审核等程序,科大讯飞、四创电子、东华科技、安徽合力、江淮汽车、安凯客车、合肥三洋、丰乐种业、雷鸣科化、方兴科技、丰原生化、永新股份等19家上市公司或控股子公司通过国家公示,认定有效期3年。根据相关规定,入选企业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三年内(含2008年),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
二、澄清声明
经公司认真核查,现就相关情况澄清如下:
1、根据新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经公司申报、专家评审、省认定机构审核等程序,江淮汽车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了国家公示。
2、待国家认定办备案证书编号后,安徽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将共同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报道传闻的书面材料;
2、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说明;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