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08年12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552 证券简称:方兴科技 公告编号:临2008-032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近期,有媒体刊登了题为《安徽19家上市公司入选国家级高新企业》的文章,文中提到包括本公司在内的19家上市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入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经过核实,以上内容属实。
一、传闻简述
2008年12月20日《证券时报》A03版刊登题为《安徽19家上市公司入选国家级高新企业》的文章,“记者昨日从安徽省科技厅了解到,根据新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安徽省认定机构审核等程序,”“方兴科技等19家上市公司或控股子公司通过国家公示,认定有效期3年。根据相关规定,入选企业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三年内(含2008年),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
二、有关情况的核实
经与公司相关部门及子公司核实,根据新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我控股子公司安徽省蚌埠华益导电膜玻璃有限公司获得安徽省2008年第一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尚未收到相关证书。根据相关规定,该公司三年内(含2008年),所得税将按15%的比例征收。
三、澄清声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说明。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