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12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及书面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08年12月22 日下午1: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调整小额贷款公司投资的议案》。
公司2008年9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宁波东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拟发起设立宁波江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宁波江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0%。具体内容详见9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8-030)。
根据企业所在地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的意见,推荐宁波东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作为宁波江北佳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主发起人,并依据《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宁波东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调整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额,拟出资3000万元,占宁波江北佳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范围等事项不变,并授权董事长签署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文件和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