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入选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2008年12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临2008-32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入选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12月11日在浙江省科技厅官方网站登载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出的浙科发高〔2008〕314号《关于认定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309家企业为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有效期3年。《通知》中讲到:请各地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手续,并尽早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通知》的附件列出了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309家企业的名单,其中本公司也列入其中,我公司得知后,与有关部门联系,被确认本公司通过了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三年内(含2008年),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即本公司如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从2008年开始将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尚未收到有关部门正式文件和税务机关办理减税的书面通知,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站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