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提示性公告
2008年12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星马汽车 编号:临2008-014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
企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安徽省认定机构审核等程序,本公司作为安徽省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已通过国家公示,认定有效期3年。
依照相关规定,本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含2008年),将享受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的优惠政策,有助于本公司降低税负、提升业绩。
目前,本公司尚未收到安徽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发布的正式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