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问题由来已久。2008年以前,以美国七大唱片公司为代表的国内外的音乐著作权人曾经对百度的搜索引擎打法律擦边球提供mp3音乐下载掀起一波又一波的诉讼潮,百度在国内市场的竞价排名客户也多次对其虚假点击发起抗议和诉讼,但是,这些风波都只是一段“插曲”而已,对百度的中文搜索霸主地位构不成什么威胁。直到上月中旬,中央电视台曝光了百度竞价排名的黑幕,百度遭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诉讼以及北京律师发起组织的集团诉讼之后,百度在纳斯达克的股价应声下跌,在现实的经济利益损失面前,百度才意识到不能不注意企业诚信的问题了。
在今年之前,曾有经济学家评价说,在中国互联网市场上,在搜索引擎这个细分市场,政府监管最少,也发展得最好,由此呼吁政府减少对经济活动的干预。这话从经济和企业发展的角度来讲是对的,从社会效果角度来讲却未必尽然,现在不就出现了缺乏监管的搜索引擎滑向操纵网络舆论的“霸主”了么?笔者读钱穆先生的《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书,觉得有一个至今读来仍旧非常有启发性的结论:任何一项制度,譬如科举制度,不管它后来可能多么腐朽没落,在出台之时都肯定是有缘由的。由于互联网行业“赢家通吃”的特点,搜索引擎这行企业不多,竞争并不充分,百度又是从中国互联网产业崛起的为数不多的民族品牌之一,政府和公众对其偏爱有加,这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百度自己没有清醒的意识,这种“问题商业模式”一直得不到有效的纠正,那么,在社会压力之下,必将引起政府监管部门对搜索引擎行业发动新的严厉的监管措施。
这可不是危言耸听,据笔者所知,有关网络广告的监管文件已在起草之中了。
笔者也相信,从情感上来说,用户更愿意善良地把百度的不良行为看成因为企业内部监管失误而不慎种下恶果的“不良少年”的“成长的烦恼”,而不是公司有什么不良企图。但是,企业在筚路蓝缕草创阶段存在一些问题也就罢了,百度已经上市并且成了互联网行业的翘楚了,如果还没有及时调整自己的内部战略定位,以诚信赢得用户的支持,这实在不能不说是个很大的遗憾。
央视之所以曝光百度的竞价排名黑幕,说到底,还是出于对这家在中国互联网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民族企业的爱护。依笔者之见,用鲁迅的话来说,有点“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味道。如果百度能诚恳接受,赶紧改弦易辙,既然决然真正按照自然搜索提供搜索结果,不操纵,不掺假,把商业行为和搜索结果分开,哪怕做得比谷歌还差那么一点点,我想本土用户也会优先考虑使用百度,而不是像现在,虽然百度的市场占有率高,但是能带来更高利润率的高端用户人群还是更多喜欢用谷歌。
其实,在中国IT产业界,有很多的所谓潜规则在市场上早都是心照不宣的,比如操纵网上舆论等等。奇怪的是,在别的行业,面对这种现象总有企业站出来,发扬企业公民责任,而在IT产业,却看到更多的是随大流。而其结果就导致了监管部门加强了监管。比如对网络帖子的放纵就直接导致监管部门不得不出台严厉的监管办法,反过来又影响互联网的自由和开放。所以,笔者一直呼吁IT产业界,包括搜索引擎和电子商务界,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运用行业的力量和市场化的手段加强自律,我相信中国的IT企业有能力在商业上与跨国企业竞争,也一定有能力做好行业自律,为自己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祸福相倚,有“危”也有“机”,换个角度看,百度目前的诚信危机也正是其带头实现行业自律和树立诚信商业模式的良机。
虽然有证据显示,所谓的适应中国特色的潜规则能给不法商家带来短期的商业利益,但是没有证据显示,遵循国际公认的诚信商业规则会损害企业的长远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百度回头是岸,应该从现在开始。国人殷切期待百度能因此打造成一家能赢得大家尊敬的公司。
(作者系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刘春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