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暨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08年12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进一步理顺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实际需要,公司决定重新设立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共设立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证券事务部、法律事务部、审计部、总工办公室、投资营销策划部、采购供应部、预决算部共10个部门,原有部门一律撤销。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关于同意任奇先生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同意任奇先生因公司工作需要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关于提名徐庆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徐庆华先生(简历附件1)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该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四、《关于聘任徐庆华先生担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庆华先生担任公司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根据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修改《公司章程》第155条内容,原文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按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情况决定分配政策”,现增加一款为“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
(二)修改《公司章程》第111条第(1)款,原文为“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修改为“公司不得为任何非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股东或其下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
该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六、《关于修改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一)修改《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原文为“所有对外、对内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修改为“所有对外、对内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
(二)修改《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一节第九条,原文为“公司不得为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修改为“公司不得为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公司为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提供担保,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
(三)修改《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三节第十二条第八款,原文为“未能落实用于反担保有效财产的”。修改为“未能落实反担保的”。
(四)修改《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三节第十三条,原文为“申请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或其他有效防范风险的措施,必须与需担保的数额相对应。申请担保人设定反担保的财产为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的,应当拒绝担保”。修改为“申请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或其他有效防范风险的措施,必须与需担保的数额相对应”。
该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七、《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09年元月17日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徐庆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09年元月17日上午9:30分
2、会议地点:苏州中茵皇冠假日酒店会议室
3、会议内容:审议上述三项事项
4、出席会议对象:
①本公司董、监事及高管人员;
②凡在2009年元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5、出席会议办法:
①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应该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持股凭证。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② 会议登记地点:本公司办公室
③ 登记时间:截止2009年元月16日下午17:00前,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见附件)。
④ 会议联系人:曹燕伟
联系电话:0714-3066675
传 真:0714-3066685
邮政编码:435003
⑤ 本次会议时间半天,与会股东交通、住宿自理。
特此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徐庆华简历
徐庆华先生,现年47岁,研究生学历,一级建造师、PMP。曾任杭州华尔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杭州新睿智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中茵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中茵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茵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权代理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帐号: 有效期限:
登 记 表
截止2009年1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本人/公司持有ST天华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签名)/公司名称(盖章):
是否签发委托书:是/否
股东帐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传 真:
邮政编码: 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