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关停两座年产60万吨焦炉
2008年12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建军
⊙本报记者 陈建军
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和临汾市人民政府文件精神及投资单位股权变化的实际情况,山西焦化关停了焦化一厂的两座焦炉。
山西焦化今日公告称,焦化一厂58-II型两座焦炉筹建于1969年,年生产能力60万吨。此前,公司筹资9.07亿元建设了90万吨/年焦炉易地改造项目,整体工程于2001年4月20日全面投产,2002年1月竣工验收。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90万吨/年焦炉易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要求“在该工程达产达效后,焦化一厂年产60万吨两座焦炉应予关停”。 2007年2月5日,山西省环保局同意公司先行组织建设90万吨/年焦炉扩建项目,在2008年关停焦化一厂两座焦炉。2008年4月12日,临汾市人民政府要求公司焦化一厂年产60万吨两座焦炉实施关闭。为此,公司成立了关停领导组,制定了关停方案。截至目前,除供排水、动力、焦粉加工、编织袋车间不在关停范围正常运行外,焦化一厂58-II型两座焦炉及相配套的化产部已全部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