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订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及股份大宗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股东签订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的情况
公司股东四川省电力公司于2007年5月24日分别与公司股东凉山州投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宁南县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54.3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普格县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西昌市开源财务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8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签署《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股份转让协议》,上述四家公司分别将所持有的西昌电力股份全部转让给四川省电力公司(详见本公司于2007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关于股权转让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07-27)。
2008年12月23日,四川省电力公司分别与凉山州投资公司、宁南县电力公司、普格县电力公司签署《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股份转让补充协议》,主要内容为双方一致同意终止于2007年5月24日签订的《法人股股份转让协议》所约定的转让方式,并继续以适当方式实施标的股份的转让。
二、公司股份大宗交易情况
2008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股东四川省电力公司、凉山州投资公司、宁南县电力公司、普格县电力公司关于本公司股份大宗交易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凉山州投资公司
凉山州投资公司于2008年12月2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交易价格为3.96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2,851.20万元。
本次交易前,凉山州投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200,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大宗交易完成后,凉山州投资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宁南县电力公司
宁南县电力公司于2008年12月2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543,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交易价格为3.96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2,195.21万元。
本次交易前,宁南县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543,46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大宗交易完成后,宁南县电力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3、普格县电力公司
普格县电力公司于2008年12月2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交易价格为3.96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425.60万元。
本次交易前,普格县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600,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大宗交易完成后,普格县电力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4、四川省电力公司
2008年12月23日,四川省电力公司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购买本公司股份16,343,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交易价格为3.96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6,472.01万元。
本次交易前,四川省电力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37,12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8%,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8,900,62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228,375股,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本次大宗交易完成后,四川省电力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53,472,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7%,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8,900,62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4,571,835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