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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换股吸收合并
    暨关联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关于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换股吸收合并
    暨关联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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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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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12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江苏琼花     公告编号:临2008-066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12月25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应亲自出席董事9名,实亲自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韦华先生因故未能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1名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在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听取《公司及子公司关于违规对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的核查报告》;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当日刊登的《公司及子公司关于违规对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的公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当日刊登的《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及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提示性公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扬州琼花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向公司租赁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出资设立子公司。2008年12月25日,公司子公司扬州琼花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花包装”)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4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亨塑胶”)出资10万元,法定代表人:褚胜宏,营业范围:PVC板材、片材及其制品、复合包装材料及其它新型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塑料原辅材料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企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008年12月25日,公司与子公司琼花包装签订了固定资产租赁协议,协议规定,公司将部分机器设备、配套设备等固定资产租赁给琼花包装,截至2008年11月30日,上述固定资产账面净值12,686,613.20元。公司按照上述资产的折旧额向琼花包装收取租赁费,租赁期限为5年,自2008年12月26日至2013年12月25日。

      四、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扬州威亨塑业有限公司向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租赁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威亨塑胶出资设立子公司,2008年12月25日,其子公司扬州威亨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亨塑业”)已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威亨塑胶出资40万元,本公司出资10万元,法定代表人:程如海,营业范围:PVC板材、片材及其制品、塑料包装材料生产、销售,塑料原辅材料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企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008年12月25日,威亨塑胶与威亨塑业签订了固定资产租赁协议,协议规定,威亨塑胶将部分设备、配套设备等固定资产租赁给威亨塑业,截至2008年11月30日,上述固定资产账面净值9,297,080.28元。威亨塑胶按照上述资产的折旧额向威亨塑业收取租赁费,租赁期限为5年,自2008年12月26日至2013年12月25日。

      五、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扬州威亨塑业有限公司向公司租赁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议案》。

      2008年12月25日,公司与威亨塑业签订了固定资产租赁协议,协议规定,公司将部分设备、配套设备等固定资产租赁给威亨塑业,截至2008年11月30日,上述固定资产账面净值8,812,108.73元。公司按照上述资产的折旧额向威亨塑业收取租赁费,租赁期限为5年,自2008年12月26日至2013年12月25日。

      六、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于在青辞去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于2008年12月25日收到于在青的辞去公司董事长的报告,因其本人利用本公司及威亨公司公章,以本公司及威亨公司名义违规对外担保,故辞去董事长职务,仍担任董事职务。

      七、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董事顾宏言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江苏琼花     公告编号:临2008-067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子公司关于违规对关联方

      提供担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日前,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于在青近期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内容显示本公司及子公司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亨公司”)存在违规对关联方提供担保行为(详见2008年12月20日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债务重组进展情况及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为进一步核查本公司及子公司是否还存在向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况,并评估对本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经本公司组织有关人员核查,现将本公司及子公司违规对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公告如下:

      一、违规担保基本情况

      截至2008年12月25日,本公司及威亨公司共发现违规对关联方提供担保金额总计11,175万元(含2008年12月20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债务重组进展情况及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中已披露的违规担保1,785万元),占本公司(合并)2008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3.45%。其中:本公司对控股股东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花集团”)借款4,860万元违规提供担保,对关联法人扬州海克赛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克赛尔”)借款2,380万元违规提供担保(其中1000万元海克赛尔借款由第三方担保,本公司对第三方提供反担保),对琼花集团控股子公司扬州诺亚化学有限公司借款1,950万元违规提供担保,对实际控制人于在青(实际情况为琼花集团以个人名义)借款1,450万元违规提供担保;威亨公司对海克赛尔借款出具承诺函,承诺代为偿还借款本金和逾期的利息及资金占用费535万元。上述违规担保目前涉及诉讼合同金额1,785万元,诉讼请求金额2,149.5万元。上述担保合同是由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本公司及威亨公司公章,以本公司及威亨公司名义签署。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认上述担保纯属其个人行为,没有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其他高管及董、监事不知情。

      二、对本公司影响及对策措施

      1、对本公司影响

      (1)本公司关联方的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因本公司及威亨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法院先后将本公司及威亨公司主要银行账号冻结,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

      (2)本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其他特别处理。

      (3)若本公司关联方无法偿还由本公司及威亨公司违规担保的债务,本公司及威亨公司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应对措施

      (1)要求琼花集团及本公司关联方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偿还由本公司及威亨公司违规提供担保所形成的或有债务,解封本公司及威亨公司主要冻结的银行账户,恢复本公司正常的股票交易。

      (2)若本公司及威亨公司因违规担保问题遭受损失,本公司及威亨公司将维权,以维护其他股东利益。

      (3)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化,设法解决资金周转问题。通过调整销售策略,采取缩短账期的方式销售产品,加快资金回笼的速度,以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继续组织有关人员,进一步核查本公司及子公司是否还存在除上述违规担保外违规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并评估对本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江苏琼花        公告编号:临2008-068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及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

      特别处理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公司股票将于2008年12月29日开市时起复牌;

      2、本公司股票自2008年12月29日开市时起实行其他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江苏琼花”变更为“ST琼花”,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更为5%,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002。

      二、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原因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亨公司”)违规对控股股东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花集团”)、关联法人扬州海克赛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克赛尔”)、关联自然人于在青向个人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合同金额1,785万元,涉及诉讼金额2,149.5万元,占2008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90%。琼花集团、海克赛尔、于在青到期未偿还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因本公司及威亨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法院先后将本公司及威亨公司主要银行账号冻结。具体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扬州市琼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扬州市分行邗江支行、中国银行扬州市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扬州新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扬州市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扬州杭集支行。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 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本公司特向投资者做如下风险提示:

      1、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起始日:2008年12月29日开市时起。

      2、实行其他特别处理后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002。

      3、实行其他特别处理后的股票简称由 “江苏琼花”变更为“ST琼花”。

      4、实行其他特别处理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更为5%。

      5、鉴于琼花集团及其关联人目前的财务状况,本公司及威亨公司可能存在连带赔偿责任。

      6、由于本公司及威亨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目前的生产线开工率仅达正常月份的60%。随着资金流转难度加大,产量可能会大幅下降。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特别处理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1、要求琼花集团及公司关联方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偿还由本公司及威亨公司违规提供担保所形成的或有债务。

      2、若本公司及威亨公司因违规担保问题造成损失,要求本公司及威亨公司维权,以维护其他股东利益。

      3、要求经营层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化,设法解决资金周转问题。通过调整销售策略,采取缩短账期的方式销售产品,加快资金回笼的速度,以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五、实行其他特别处理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朱卫红、于静

      联系电话:0514-87270833

      传真:0514-87270939

      E-mail:info@chinaqionghua.com

      联系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杭集镇曙光路

      邮政编码:225111

      特此公告。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江苏琼花     公告编号:临2008-069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名独立董事提议,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12月17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应亲自出席董事9名,实亲自出席董事8名,董事周建国先生因故未能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公司2名监事会成员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在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以下内容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听取《关于控股股东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债务重组等有关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关于诉讼情况的报告》

      三、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申请15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控股子公司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各自或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亨公司”)各自或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拟以机器设备、厂房、货币资金等价值不高于1000万元的资产出资,出资比例等事项待双方协商后确定并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江苏琼花        公告编号:临2008-070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申请1,5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周建国先生因故未能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同意为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亨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扬州分行”)申请1,5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本公司于2008年12月19日签署《建设银行保证合同》,为威亨公司向建设银行扬州分行申请人民币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信用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为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江苏省扬州市杭集镇曙光路,法定代表人为于在青,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PVC片板材及其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企业经营的除外),为本公司控股95%的子公司。威亨公司主要财务数据为:截至20008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6,073.75万元,负债总额2,009.96万元,其中,贷款总额1,500万元,净资产4,063.79万元,2008年1-11月盈利124.5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于2008年12月19日签署《建设银行保证合同》,为威亨公司向建设银行扬州分行申请人民币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信用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威亨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95%的子公司,为该公司提供担保所得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本次担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

      此笔担保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笔担保仍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协议签署后,本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违规对关联方担保金额为11,175万元人民币,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总计对外担保12,675万元,占2008年6月30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49.28%。累计逾期违规对关联方担保金额为11,175万元人民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建设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3.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