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变更和否决提案。
二、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况
1. 会议通知情况:本公司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08 年12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2、召开时间:2008年12月25日上午9:00
3、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麓枫路40号
湖南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邓军民先生
三、1、出席的整体情况: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70,060,6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6.13%。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共有1名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出席,共计持有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0036%。此次股东大会没有设置网络投票。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5名董事、6名监事及公司部分中高层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让所持有的湖南芷江蟒塘溪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6%股权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14,578,195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0股弃权,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李荣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5、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金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