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08年12月23日、24日、25日)触及跌幅限制,经询问控股股东并自查后认为,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08年12月23日、24日、25日)触及跌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询问控股股东并自查后认为,公司除披露了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购资产的事项外,没有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目前,重组方的审计和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之中。同时,由于年初确定的重组预案至今,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尤其是国内证券市场以及重组方资产涉及的房地产行业景气度下调等因素,重组方、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华源集团金融债权人委员会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正在对上述变化因素进行磋商。但最终各方是否能达成一致并签署相关协议,存在不确定性。如各方最终无法达成一致,公司将宣布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如各方达成一致,公司将立即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