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 年12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收盘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王鹤鸣先生关联一致行动人王轶磊先生(王轶磊先生系王鹤鸣先生之子)的通知,王轶磊先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的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王轶磊
2、增持目的及计划:
经确认,王轶磊先生此次增持公司股票的目的是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长远发展的乐观判断以及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拟通过增持公司股份分享公司增长的收益。
王轶磊先生于2008年10月13日和2008年11月25日分别增持了公司股份667,700股和500,000股,共计1,167,700股,并计划在自2008年10月13日起的12个月内增加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2%。如需在上述12个月内增加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王轶磊先生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要约收购方式或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后增持本公司股份。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12月25日,王轶磊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4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96%,平均价格3.85元/股。
5、王轶磊先生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6、有关后续增持事项的说明:
王轶磊先生拟在2008年10月13日起的12个月内,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含已增持部分),未设定其他实施条件。
7、其它事项:
王轶磊先生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关联一致行动人王鹤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7,329,5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1.526%。10月13 日,王轶磊先生增持公司股份667,7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34%,截止到10月13日收盘,王轶磊先生及其关联一致行动人王鹤鸣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07,997,20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1.660%。11月25日,王轶磊先生增持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00%,截止到11月25日收盘,王轶磊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167,7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234%;王轶磊先生及其关联一致行动人王鹤鸣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08,497,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1.760%。12月25日王轶磊先生增持公司股份4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96%,截止到12月25日收盘,王轶磊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647,7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330%;王轶磊先生及其关联一致行动人王鹤鸣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08,977,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1.857%。
王轶磊先生与王鹤鸣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将继续关注王轶磊先生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作出公告。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