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发布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海南证监局2008年12月18日向本公司下达了《关于要求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琼证监发[2008]293号,以下简称:《限期整改通知》)。《限期整改通知》要求本公司的整改工作须于2008年12月25日之前完成,并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详见公司披露于2008年12月19日和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关于要求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的公告》和《关于发布风险提示的公告》)。
由于本公司未在 2008年12月25日完成整改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2.8之规定,本公司股票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即2008年12月26日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在此期间,本公司若完成整改工作或此次整改结果获海南证监局验收通过,本公司股票将在整改方案披露当日复牌。否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14.1.1和14.3.1 之规定,若停牌超过2个月仍然未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2个月内,仍然未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2个月后,仍然未完成整改或虽完成整改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如本公司未能在股票停牌的2个月期间完成整改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2.8和13.2.1之规定,本公司股票于2009年2 月26日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此次整改有可能会导致本公司2007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亏损。如本公司2007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之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目前,本公司的整改工作尚在与有关部门沟通,对于股票停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联油 公告编号:2008-076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0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8年 12月2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因董事邢骁先生已辞去董事职务,新的董事人选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能任职,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07年度内蒙汉鼎光电出售股权所取得的3,800万元投资收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1票。
独立董事明云成先生认为该事项审议的投资收益已于审议2007年年度报告时投同意票,故放弃本次投票权。
一、2007年度内蒙汉鼎光电出售股权所取得收益的情况概述
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汉鼎光电(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鼎光电”)净资产价值分析报告书显示:公司参股公司汉鼎光电截止2006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值为-2,108.27万元。公司董事会鉴于前期置入公司的汉鼎光电相应股权存在严重瑕疵,不仅未能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反而使公司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基于会计核算的客观性、谨慎性原则考虑,同意公司根据价值分析结果对汉鼎光电的长期股权投资6,208.02万元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计入公司2006年损益。2006年度报告出具时,董事会未能就如何处置该项股权资产做出安排。
2007年度公司为了弥补投资汉鼎光电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彻底消除汉鼎光电经营危机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为了改善公司资产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计通过了将该部分股权以3,800万元出售给北京和谐源。公司于2007年6月及2007年12月分别收到北京和谐源支付给公司的股权转让款2,000万元和1,800万元。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公司在2007年年度财务报告中对该笔3,800万元的交易确认了投资收益。
二、公司对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关于要求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琼证监发[2008]293号)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认真学习《限期整改通知》文件精神,对照《限期整改通知》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分析。公司于2008年12月25日正式向中国证监会海南证监局呈报了《申诉报告》,并将有关资料提交了中国证监会海南证监局。
特此公告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