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市场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基金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市场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基金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财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3至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复核后从本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合同生效前的验资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从基金认购费用中列支。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基金的场外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场外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M) | 认购费率 |
M<50万 | 1% |
50万≤M<250万 | 0.75% |
250万≤M<500万 | 0.5% |
500万≤M<1000万 | 0.25% |
M≥1000万 | 每笔1000元 |
2、基金的场内认购费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按照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场外认购的认购费率设定投资者场内认购的券商佣金比率。
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基金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场内、场外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 费率 |
M<50万 | 1.50% |
50万≤M <250万 | 1.20% |
250万≤M <500万 | 0.75% |
500万≤M <1000万 | 0.50% |
M≥1000万 | 每笔1000元 |
4、基金的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适用的赎回费率 | ||
连续持有期限(日历日) | 场外 | 场内 |
1天-365天 | 0.5% | 0.5% |
366天(含)-730天 | 0.25% | 0.5% |
731天(含)以上 | 0 | 0.5% |
说明:①认购期持有期限起始日为注册登记机构的过户日;申购期持有期限起始日为基金申购的注册登记日。持有期限的截止日为基金赎回的注册登记日。
②场外投资人对本基金连续持有期限超过365天,赎回费率为0.25%;连续持有期限超过730天,赎回费率为零。
③场内投资人的赎回费用统一为0.5%。
④赎回费的25%划归基金资产。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本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 对公司董事长、董事及法定代表人的更新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已批准邓嘉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该事项已按规定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与北京证监局。
(二)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新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08年10月11日发布《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雷学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经董事会决议,同意雷学军先生的辞职申请,雷学军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该事项已按规定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与北京证监局。
(三)对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更新
在“一、基金管理人”部分,对“(二)主要人员情况”,对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信息进行了更新。
(四)对基金托管人的更新
在“二、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和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五)对相关服务机构的更新:
更新了会计师事务所的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信息。
更新了律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
(六)在“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增加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七)更新了“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的内容。
(八) 对其他内容的更新:
1.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08 年5 月26日发布《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城市商业银行卡网上基金交易业务的公告》。
2.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08 年5月27日发布《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寻找受灾地区持有人的公告》。
3.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08 年6月13日发布《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与交通银行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4.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08 年6月14日发布《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建行卡网上基金交易业务的公告》。
5.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08 年6月17日发布《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与中国银行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6.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08 年6月17日发布《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银行开展网上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7.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08 年6月27 日发布《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招商银行借记卡网上交易的公告》。
8.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08 年6月27日发布《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展网上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9.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08 年7月21日发布《泰达荷银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第二季度报告》。
10.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08年8月27日发布《泰达荷银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半年度报告》。
11.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08年8月29日发布《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农行金穗卡网上直销实行非优惠期申购费率的公告》。
12.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执导意见>>的提示性公告。
13.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08年9月17日发布《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持有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14.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08年10月27日发布《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优惠活动的公告》。
15.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08年10月31日发布《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经理暂停履行职责的公告》。
上述公告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告当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www.aateda.com。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