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2004.5.21~2004.12.31 | 1.48% | 0.54% | -19.17% | 1.33% | 20.65% | -0.79% |
2005.1.1~2005.12.31 | 8.39% | 0.81% | -10.08% | 1.31% | 18.47% | -0.50% |
2006.1.1~2006.12.31 | 123.47% | 1.20% | 102.40% | 1.33% | 21.07% | -0.13% |
2007.1.1~2007.12.31 | 86.30% | 1.69% | 92.50% | 1.48% | -6.20% | 0.21% |
2008.1.1~2008.9.30 | -38.56% | 1.94% | -39.92% | 1.97% | 1.36% | -0.03% |
2004.5.21~2008.9.30 | 181.35% | 1.36% | 61.64% | 1.31% | 119.71% | 0.05% |
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基金费用中第3-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下调前述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在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万元 | 1.5% |
100万元≤M<500万元 | 1.2% |
500万元≤M<1000万元 | 0.6% |
1000万元≤M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本基金采用“外扣法”计算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
2、 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额的0.5%,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支出。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年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年限(N) | 赎回费率 |
N<1年 | 0.5% |
1年≤N<3年 | 0.3% |
3年≤N | 0 |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3、转换费用
基金管理人已在直销机构及部分代销机构开通了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旗下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320002)、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3)、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4)、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5)、诺安灵活配置混合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6)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的收取方法及业务规则请参见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1月22日发布的《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进一步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2008年9月4日发布的《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直销渠道开通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和其他有关基金转换公告。
4、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办理基金认购、申购或转换,适用网上交易费率,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具体规定。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成立前所产生的费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五)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六)费率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投资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它投资人的同等义务。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最新的申购费率、 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如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本次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7月1日刊登的《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董事会成员名单,相关事宜已公告;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监事会成员名单;更新了对现任及历任基金经理的介绍说明;更新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
3、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及内部控制制度。
4、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中,增加了上海证券、新时代证券、长城证券、东北证券、齐鲁证券、宏源证券、中投证券代销机构的信息,上述事宜已公告;更新了直销机构及原有代销机构的信息;更新了注册登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信息;更新了为本基金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的信息。
5、在“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中,增加了上海证券、新时代证券、长城证券、东北证券、齐鲁证券、宏源证券、中投证券代销机构的信息,上述事宜已公告;更新了直销机构及原有代销机构的信息;原“八、申购份额、赎回金额、转换份额的计算方式”修改为“八、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删除了“3、转换份额的计算”部分内容;补充了“基金的转换”、“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基金的非交易过户”、“基金的冻结与解冻”等业务的内容。
6、在“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七、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30日。
7、在“第八部分 基金的业绩”中,补充说明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8、在“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的“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中,增加了申购费用及赎回费用的计算公式,对转换费用作了进一步的说明。
9、在“第十八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摘要”中,对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了更新,相关事宜已公告;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经营范围。
10、在“第十九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对“四、咨询、查询服务”的“1.信息查询密码”部分进行了更新说明;更新了本基金开通定投业务的相关情况,相关事宜已公告。
11、在“第二十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列举了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十五、签署日期
2008年11月21日
以上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