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12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08-027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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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12月22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举行,审议《关于授权经营层在董事会权限内开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议案》。应参与表决董事1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在董事会权限内开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开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即“决定公司单项金额在人民币2亿元以下(含2亿元),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2亿元的银行贷款。”
议案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