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股股权解除司法冻结与司法冻结公告
2008年12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禾嘉股份 编号:2008—037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股股权解除司法冻结与司法冻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我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禾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该股东)持有我公司限售流通股125,249,625股,占总股本的38.84%。
因该股东涉及与中国工商银行成都高新支行的借款诉讼,2008年9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了该股东所持我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的 1800万股(占总股本的5.58%),冻结时间为2008年10月25日—2009年10月24日(我公司已于2008年9月18日披露)。
我公司日前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1、为配合光大银行成都分行为该股东办理贷款质押展期手续,同意解除上述1800万股限售流通股的司法冻结;
2、待贷款质押展期手续办理完毕后,继续对上述1800万股限售流通
股进行司法冻结。
上述解冻与冻结股权的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二0 0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