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6015 债券简称:08康美债
权证代码:580023 权证简称:康美CWB1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2月26日上午10时30分在普宁市科技工业园公司中药饮片生产基地综合楼五楼会议室举行。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327,05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79%。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马兴田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计划投资18000万元购建公司管理总部和研发中心的议案》
公司现处于高速发展的时期,资产规模与业务规模大幅度增长,规模的快速扩张对公司的管理水平和人才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由于公司地处广东揭阳地区,在引入高素质的人才方面仍然存在劣势,也存在引入的人才尤其是高级技术及管理人才流失的可能性。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公司对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的需求缺口将越来越大,一定程度上将制约公司销售网络的建设和市场开拓的力度。
由于受到地域的限制,公司现有的管理格局已经不利于未来全国性市场网络管理,不利于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在研发方面,公司已经设立了“康美药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同时作为中药饮片产业化龙头企业,正在积极参与国家中药饮片生产和质量标准制订工作,需要建立一个更高层面的技术平台来支撑公司研发工作的开展,并提供优越的条件吸引中药事业研发人才,壮大企业中药饮片的优秀科研队伍。
随着近期房地产的降温,楼市价格已经出现比较大的跌幅,选择现在的时机购置物业作为公司管理总部和研发中心相对合适,可以降低投入成本。
基于以上因素,根据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为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作用,更好地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升企业形象,公司董事会拟在深圳市购建公司管理总部和研发中心,具体工作由公司经营班子负责落实。
1)、资金使用计划:预计投入18,000万元。
(1)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购置独立楼房一栋六层,面积约为7,000平方米,预计投入资金6,500万元;
(2)楼房四周围墙、公共设施及楼房外墙改造预计投入资金3,000万元;
(3)办公区域及研发中心装修预计投入资金4,500万元;
(4)应用办公系统及研发设备预计投入资金3,000万元;
(5)其他费用约1,000万元。
2)、建设周期:预计12个月。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效益预测
管理总部和研发中心投入应用后,公司将逐步把战略规划管理、市场营销管理、证券事务管理、行政及人力资源管理、产品开发、中药饮片标准及基础研究等职能逐步转移进去。
在深圳地区设立公司管理总部和研发中心,将可以有效控制管理风险,保证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可以全面改善和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起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的管理体系,进一步形成更加有效的控制约束机制;可以及时掌握和分析各种市场信息,发现和发掘优质投资项目,使公司未来的投资决策更加科学、及时、有效;可以更加有效的引进和培养技术人才、市场营销人才、管理人才,充实公司管理和技术团队力量;可以有效调配资源,全面掌控公司在全国范围的市场网络,保证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可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使公司证券事务工作更加扎实;可以全面提高公司研发水平,强化公司在新药研发和中药饮片标准和基础研究等方面的技术地位,为公司申报国家工程中心提供技术基础。
赞成票327,057,900票,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08年6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证上字〔2008〕59号文),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票327,057,900票,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为配合公司全国性战略布局的实施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企业名称由“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名称变更初步申请已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国)名称变核内字[2008]第833号核准。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班子办理企业变更名称等相关事宜。
赞成票327,057,900票,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企业名称拟由“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需对公司现行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董事会提议将公司章程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Guangdong Kangmei Pharmaceutical Co., Ltd.”修改为“公司注册名称: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Kangmei Pharmaceutical Co., Ltd. ”
赞成票327,057,900票,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的程秉、李彩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