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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2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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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08年第四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召开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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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8年12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S*ST聚酯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08-032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08年第四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召开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8年12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12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应到董事6名,实到5名,许江董事因公出差未能参加此次会议,特委托李明董事长代为出席此次会议;李明董事长主持此次会议;3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是:

      鉴于本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提出了重新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具体是:

      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定向增发方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批准通过,现拟将公司中文名称由“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准的名称为准)。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议案。具体是:

      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定向增发方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批准通过,现拟将公司的经营范围由“聚酯切片及化纤、纺织原料及成品的生产及销售;化工产品(专营除外)、五金工具、建筑材料的销售;旅游业开发”变更为“采选、冶炼、制造、加工有色金属矿产品、冶炼产品、深加工产品及综合利用产品;工业生产资料的销售、仓储;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管道安装、维修;工程建设,地测勘探,科研设计,信息咨询服务,国内商业贸易、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各类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是: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经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由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股东提名叶列理、陈飞林、邓锦先、郭省周、陈振亮、李国林、王小松等七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高德柱、陈平、严纯华、林丹丹等四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严纯华、林丹丹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该二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承诺将按期参加最近一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班,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以上其他董事候选人业经第四届董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审查确认任职资格,并将提请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五、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是:

      由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安排的变更以及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决议改聘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公司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多年来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08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改聘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发展。同意聘请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聘请律师出席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是:同意聘请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陈长洁律师出席公司2009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有关的法律意见书。

      七、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提议于2009年1月11(星期日)上午9时30分,在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99号喜来登温泉度假酒店华府宴会厅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审议内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

      3、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议案;

      4、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人员

      (一)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聘请的律师。

      (二)截止2009年1月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出席会议有关事项

      (一)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09年1月7日至2009年1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海口市港澳工业区兴业路19号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会议股东交通、住宿费自理。

      (五)联 系 人:欧大潭、王 东

      (六)联系电话:0898-68669470

      (七)传    真:0898-68664045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列理简历

      叶列理,男,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历任深圳粤宝电子工业总公司综合部副主任、计划科副科长、副总经济师兼计财科科长,深圳龙岗镇政府助理调研员、镇长助理,深圳龙岗区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财部部长,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陈飞林简历

      陈飞林,男,1950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广州军区通信团参谋、架设连连长、四营营长,广州军区通信工程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政委,广州军区中南人防实业开发集团总经理,广州军区后勤部中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邓锦先简历

      邓锦先,男,1959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广东省军区汽车队指导员、党支部书记,广东省军区运输处副营职助理员,广东省军区汽车训练场教导员、党委书记,广东省军区企业局经营管理处处长、企业局局长兼党委书记,广东省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企业交接办综合协调组副组长,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郭省周简历

      郭省周,男,195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在读),高级经济师。历任广州军区工程兵第13团指导员、第一军医大学政治部组织处副处长(以副代正)、广州军区政治部组织处处长,广州军区珠海企业管理局党委书记,广东永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南方工贸珠海实业公司总经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广州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陈振亮简历

      陈振亮,男,195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广东石菉铜业公司经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广州公司副经理、党组成员、董事、总经理,现任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李国林简历

      李国林,男,195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广东省冶金进出口公司部门经理、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广东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王小松简历

      王小松,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1981年至2000年期间曾任中国银行海口分行科员、科长,中国银行海口信托咨询公司副经理、经理,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副处长;2000年至2006年期间,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任经理;2006年至2007年期间,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任经理、高级经理;2007年至2008年期间外派至广州银晖资产服务有限公司任主任,现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助理总经理,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经验。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德柱简历

      高德柱,男,中共党员,1940年1月出生,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国家特殊津贴,历任中国银行沈阳分行行长,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副行长,中国银行总行信贷部总经理,中国银行总行副行长,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副局长,现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具有在多家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丰富经验。

      陈平简历

      陈平,男,1965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起在中山大学任讲师、副教授、教授,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国际金融系副主任、主任,中山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现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副院长。

      林丹丹简历

      林丹丹,女,196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1988年起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任会计学专业教师,历任教研室主任、会计系主任和管理学院副院长等行政职务,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学术委员会委员、国际会计研究中心主任。

      严纯华简历

      严纯华,男,中共党员,1961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起在北京大学化学系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北京大学化学院副院长,北京大学自然科学处处长,北京大学稀土材料化学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现任北京大学稀土材料化学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北大-港大稀土材料化学和生物无机化学联合实验室主任。

      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兴业聚酯    公告编号:临2008-033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200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2008年12月25日(星期四)上午在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12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应到监事5名,实到3名,张豫嘉监事因公出差,特委托卞大中监事代为出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是: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已经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由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提名刘瑞弟、沈卫、孙丽君等三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业经第四届监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审查确认任职资格,并将提请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另: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黄履华、李焕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瑞弟简历

      刘瑞弟,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韶关市凡口铅锌矿地测处技术员,韶关市凡口铅锌矿采矿坑口生产探矿科科长、地质管理科科长、高级工程师,韶关市凡口铅锌矿采矿坑口坑长助理、副坑长,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矿产资源投资管理部副部长。

      沈卫简历

      沈卫,女,196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会计师。1986年至1994年在湖南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工作,1994年至1997年在珠海裕华股份有限公司任质量管理工程师,1997年至2001年在珠海中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工作,2001年至今在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主任。

      孙丽君简历

      孙丽君,女,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1986年至2000年期间曾任中国银行山西分行科员、副科长、科长,2000年至2006年期间,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曾任助理经理、副经理,2006年至2008年期间,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曾任经理、高级经理,现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经验。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黄履华,男,195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棉土窝矿副矿长、矿长,现任棉土窝矿矿长、并任本公司钨事业部部长。

      李焕华,男,1961年7月出生,中国党员,大专学历,统计师。历任粤北有色金属矿产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管、综合部副部长,现任职于本公司综合部。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高德柱、陈平、严纯华、林丹丹等四人为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我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我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我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我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我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我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于海口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陈平 ,作为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该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

      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成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和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该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平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于广州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高德柱 ,作为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该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

      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成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和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该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高德柱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林丹丹 ,作为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该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

      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成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和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该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林丹丹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于广州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严纯华 ,作为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该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

      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成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和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该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严纯华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