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4日在绵阳市富乐山九洲国际酒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5名,董事于剑鸣书面委托董事张晓彬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曾昌耀书面委托董事闵隆刚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李允、赵昌文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杨天均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张晓彬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10月9日开始施行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57号)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
增加第一百六十一条第(四)项,原第一百六十一条第(四)项顺延为第(五)项: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四)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战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2/3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09年1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广泛搜寻适合公司董事人选,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决定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晓彬、张维东、胡代寿、张杰、付勇。(以上人员简历附后)
以上人员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09年1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广泛搜寻适合公司独立董事人选,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决定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昌文、杨天均、穆良平。(以上人员简历附后)
以上人员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2008-30)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晓彬,男,汉族,1960年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级高级经济师。1983年参加工作,曾任中石化集团西南石油局副总经济师兼计划财务处处长、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总公司总经济师、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中石化集团西南石油局副局长、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四川美丰农资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张晓彬在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总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维东,男,汉族,1962年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1988年毕业于西南财大,2006年毕业于西南财大高级管理硕士,1978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地矿部十一普勘探大队计财科副科长、西南石油局计财处副处长等职,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西南石油局企管法律处处长、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总公司企管法律处处长。
张维东在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总公司担任企管法律处处长,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代寿,男,汉族,1956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73年参加工作,1976年应征入伍,先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81021部队、81065部队、81244部队服役;1986年从部队转业,在四川省绵阳市政府办公室、绵阳市体改委工作,曾任绵阳市体改委副主任。现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四川天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胡代寿在公司关联方四川天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常务副总经理,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 杰,男,汉族,1970年生,硕士,中国执业律师。1992年参加工作,曾任华夏证券西南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华夏证券并购业务部董事、北京宣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新宏远创投资基金投资总监。
张杰在公司关联方新宏远创投资基金担任投资基金投资总监,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付 勇,男,汉族,1967年生,在职研究生,工业经济师。1990年参加工作,曾任遂宁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地质办主任,区政府党组成员,中共射洪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等职。现任中共射洪县委副书记,四川美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四川美青氰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付勇在公司关联方四川美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昌文,男,汉族,1964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1984年参加工作,曾任四川大学国际贸易与金融系副教授、教授,四川大学国际贸易与金融系副主任、社会科学处副处长、校长助理,现任四川大学副校长、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公司金融方向博士生导师,中国科技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科技金融与数理金融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主任,澳大利亚莫那士大学(Monash University)—四川大学公司治理与发展国际研究中心中方主任,四川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中国金融学》杂志主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赵昌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天均,男,汉族,1951年生,经济法学副教授,注册会计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招投标资格的律师。1969年参加工作,曾任西南石油学院管理工程系教师、四川省地产房产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及总会计师,现任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主任、四川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四川省国有资产法律保障协会常务理事、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杨天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穆良平,男,汉族,1954年生,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75年参加工作。曾工作于成都第三商业局,1982年至今,在西南财经大学任教,兼职于中国世界经济学会会员、四川对外经济贸易学会理事、副秘书长。
穆良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08-29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4日在绵阳市富乐山九洲国际酒店召开。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6人。监事丁文艺、胡代寿书面委托监事童鹏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杨久宜书面委托监事宋代法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童鹏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10月9日开始施行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57号)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
增加第一百六十一条第(四)项,原第一百六十一条第(四)项顺延为第(五)项: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四)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战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2/3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股东推荐,决定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苟莹、童鹏、杨雪梅、曲宏明、董文地。另有三名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以上人员简历附后)
以上人员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苟 莹,男,汉族,1957年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75年参加工作,曾任地矿部西南石油地质局团委副书记、书记、地矿部西南石油地质局成都地质山水旅游公司总经理、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总公司重组改制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中石化西南石油局党政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中石化西南石油局副总经济师、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总公司副总经济师。
苟莹在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总公司担任副总经济师,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童 鹏,男,汉族,1964年生,大学本科,学士学位。1983年毕业于成都地质学院,参加工作在西南石油局地质大队从事石油地质技术工作,曾任西南石油局团委书记、四川渠县县委副书记、中国新星石油公司无锡研究院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中石化石油工程西南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处长。
童鹏在关联方中石化石油工程西南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资源处处长,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雪梅,女,汉族,1972年生,大学本科。1996年在绵阳市天能燃气开发有限公司工作,1998年在绵阳市联星化工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四川天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杨雪梅在公司关联方四川天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曲宏明,男,汉族,1966年生,法学硕士,律师。1990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山东省威海市科委、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市商委工作。曾任建设银行威海市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信托业务部高级业务经理、瑞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业务部副总监、北京景福瑞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威海市福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副总经理等职,2007年至今担任新宏远创投资基金副总裁。
曲宏明在公司关联方新宏远创投资基金担任副总裁,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董文地,男,汉族,1958年生。1977年参加工作,先后在仙鹤小学、射洪师校任教,曾任射洪师校办公室主任、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县科教文卫办秘书股股长、县府办秘书,秘书科长、县志办主任、县府办副主任、行政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县国资办主任。现任射洪县审计局局长、党组书记。
董文地未在公司控股方和关联方任职,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08-30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三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时间:2009年1月12日上午10时。
2. 会议地点:四川省德阳市蓥华南路10号。
3. 召集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 出席对象:
(1) 截止2009年1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其中,第一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第二项至第四项议案以累计投票方式逐一审议。
三、股东的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股东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09年1月9日9时—17时。
3. 登记地址:四川省德阳市蓥华南路1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国君、曹巧云。
联系电话:0838-2304235 传真:0838-2304228
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蓥华南路1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8000
2.会议费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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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可自行复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赵昌文、杨天均、穆良平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赵昌文、杨天均、穆良平,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赵昌文、杨天均、穆良平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上市公司全称: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2. 本人姓名: 赵 昌 文、杨 天 均、穆 良 平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李 允、赵 昌 文、杨 天 均(正楷体)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赵昌文、杨天均、穆良平
日 期: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
三、同意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李允、赵昌文、杨天均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