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2月11日发出通知,于2008年12月26日上午九点半在镇江恒顺宾馆七楼大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67,688,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24%。
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长叶有伟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修改或否决情况。经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数量的事项;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67688500股,同意676885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0%;0股弃权;0股反对。
2、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的事项;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67688500股,同意676885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0%;0股弃权;0股反对。
3、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期限的事项;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67688500股,同意676885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0%;0股弃权;0股反对。
4、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67688500股,同意676885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0%;0股弃权;0股反对。
5、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事项。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67688500股,同意676885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二、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全部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67688500股,同意676885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三、审议通过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67688500股,同意676885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四、审议通过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选举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67688500股,同意676885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三、律师见证意见
江苏镇江金荣恒顺律师事务所张红勇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