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新能源汽车设计制造产业基地授牌
及《混合动力城市客车采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公司被授予“北京新能源汽车设计制造产业基地”;
2、本公司与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混合动力城市客车采购协议》。
一、公司被授予“北京新能源汽车设计制造产业基地”
为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北京新能源汽车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和首都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指示精神,2008年12月19日,北京市政府确定以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新能源制造基地为依托,以北汽控股公司为发起单位,成立“北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
该联盟以自主自愿为原则,选择北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主要代表企业加入,发挥企业与政府、社会、市场的沟通桥梁作用,进行专业化、系统化管理和市场化、商业化运作;以实现官、产、学、研、用的有效衔接,整合产业链优势资源,实现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形成总体研发体系,更快的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整车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实现联盟企业合作共赢;并通过联合进行市场推广,满足北京市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所带来的车辆更新需要,获取政府的政策及市场支持。
2008年12月28日,“北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正式发起倡议。
同日,公司被授予“北京新能源汽车设计制造产业基地”。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北京市市长郭金龙进行了授牌。
该基地位于公司昌平厂区,拥有与世界同步的三大绿色能源技术---清洁能源技术、替代能源技术和新能源技术,同时已形成四大核心设计制造工程中心:混合动力、纯电动、氢燃料和高效节能发动机设计制造中心,是目前中国首家品种最全的新能源汽车设计制造工程基地。
二、《混合动力城市客车采购协议》:
2008年12月28日,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交公司)签署了《混合动力城市客车采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决策和加快推进北京市混合动力城市客车规模化运营的精神,北京公交公司在联合公司完成北京市委、市政府混合动力客车规模化运营工程的同时,将北京建设成为国内乃至世界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的示范城市,特签定采购协议。
(一)技术合作:
1、以公司现有的混合动力客车产品为基础,按北京公交公司要求,双方联合开发适应北京公交运行的产品,并尽快实现批量上路运营;
2、采用美国艾里逊新型混合动力系统,联合开发满足北京公交公司要求的混合动力城市客车,进行场地及实际道路试验,以进行不同技术路线混合动力客车的对比分析;
3、公司承诺配合北京公交公司所辖企业北京京华客车厂进行混合动力城市客车整车开发,并提供成熟的混合动力城市客车底盘。
(二)商务合作:
1、北京公交公司承诺2009年度分批次购进公司450辆BJ6123型混合动力客车整车及350辆BJ6123型混合动力客车底盘;
2、货款结算方式:
自车辆购置合同签订起10个工作日内,北京公交公司按合同支付公司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车辆购置预付款;
3、整车价格及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商定。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08—101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通知情况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08年12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2月29日下午15:00在本公司召开。受徐和谊董事长委托,王金玉董事主持了本次会议。5名董事,3名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10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441203861股,占公司总股本(916408500股)的48.145%。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经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对《关于补充200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1、以432553861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诸城义和车桥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补充议案》。
依照有关规定,关联股东诸城义和车桥有限公司所持8,650,000股回避投票。
2、以441203861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安徽安凯福田曙光车桥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补充议案》。
3、以441203861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湖北福田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补充议案》。
4、以9538797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北汽远东传动轴部件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补充议案》。
依照有关规定,关联股东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持345,815,886股回避投票。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孙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会议出具了《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