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08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08,764,4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56%,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顾勇彪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出售片式电阻相关设备资产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恒辉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恒辉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将本公司所有、用于控股子公司北海银河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片式电阻的相关设备转让给恒辉公司,转让价格为41,700,000.00元。
表决结果:108,764,45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关于广西沃顿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债权债务重组相关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Open Land Holdings Limited(简称“开域控股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合同》,以及与开域控股公司、广西沃顿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简称“沃顿酒店”)签订的《债权债务重组合同》、《债权债务重组合同之补充合同》,将本公司及高健持有的沃顿酒店100%的股权(其中本公司占95%,高健占5%)转让给开域控股公司,沃顿酒店100%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48,230,000元;同时,开域控股公司、沃顿酒店以承接银河科技银行贷款及其它方式偿还沃顿酒店所欠银河科技的债务411,770,000元。
表决结果:108,764,45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沃顿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简称“沃顿酒店”)与东风特种汽车有限公司(简称“东风特汽”)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将本公司及沃顿酒店持有的四川银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银河汽车”)45.27%的股权(其中本公司占35.60%,沃顿酒店占9.67%)转让给东风特汽,本公司持有的银河汽车35.6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712万元,沃顿酒店持有的银河汽车9.67%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93.4万元。
表决结果:108,764,45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本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