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杭州士兰集成
电路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浙科发高〈2008〉336号”文件,认定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士兰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为2008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3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该公司企业所得税将减按 15%的税率征收。目前,该公司企业所得税按 25%的税率计缴,该公司将按照文件的精神,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手续,尽早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60 股票简称:士兰微 编号:临2008-039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及
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权质押
本公司今收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以下简称“招行杭州凤起支行”)转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招行杭州凤起支行已于2008年12月24日办理完成了如下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本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士兰控股”)及本公司发起人股东陈向东先生等七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4000万股,质押给招行杭州凤起支行,作为本公司向招行杭州凤起支行申请获得5000万元授信的质押担保。
本次质押具体情况如下表:
出质人 | 质权人 | 质押证券简称 | 质押证券数量及类别 | 占注册资本比例 |
士兰控股 | 招行杭州凤起支行 | 士兰微(600460) | 13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22% |
陈向东 | 招行杭州凤起支行 | 士兰微(600460) | 54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34% |
郑少波 | 招行杭州凤起支行 | 士兰微(600460) | 52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29% |
范伟宏 | 招行杭州凤起支行 | 士兰微(600460) | 52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 29% |
江忠永 | 招行杭州凤起支行 | 士兰微(600460) | 415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03% |
罗华兵 | 招行杭州凤起支行 | 士兰微(600460) | 325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0.80% |
宋卫权 | 招行杭州凤起支行 | 士兰微(600460) | 21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0.52% |
陈国华 | 招行杭州凤起支行 | 士兰微(600460) | 17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0.42% |
合计 | 4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9.91% |
二、股权解除质押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士兰明芯科技有限公司归还了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杭州保俶支行”)相应的贷款,工行杭州保俶支行于2008年12月26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士兰控股相应9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士兰控股共为本公司及子公司共质押19,865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其所持股份的94.1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16%。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60 股票简称:士兰微 编号:临2008-040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支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士兰明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士兰明芯”)发展,本公司为士兰明芯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申请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信用担保,期限一年。
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士兰明芯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额度调整为2亿元人民币的议案》(详见2007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07-022公告)。截至本次担保前,本公司共为士兰明芯提供了7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60 股票简称:士兰微 编号:临2008-041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审计机构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今日接到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通知,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将与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2008年年底之前完成合并,合并后“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因此,本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