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年终报道
  • 4:金融·证券
  • 5:证券
  • 6:观点评论
  • 7:时事·国内
  • 8:时事海外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钱沿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中小企业板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B7:上证商学院
  • B8:地产投资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C21:信息披露
  • C22:信息披露
  • C23:信息披露
  • C24:信息披露
  • C25:信息披露
  • C26:信息披露
  • C27:信息披露
  • C28:信息披露
  • C29:信息披露
  • C30:信息披露
  • C31:信息披露
  • C32:信息披露
  • C33:信息披露
  • C34:信息披露
  • C35:信息披露
  • C36:信息披露
  •  
      2008 12 31
    按日期查找
    C3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C33版:信息披露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解除
    《矿业权转让合同》的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参加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定期定额业务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通公司股权事项的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人代表的公告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度分红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12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A股证券代码:601998     A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08—035

      H股证券代码:998         H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于2008年12月17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08年12月30日形成决议。会议应参加董事15人,实际参加董事14人,蓝德彰董事因故未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信银行给予中信嘉华银行有限公司及中信嘉华(中国)有限公司的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孔丹董事、常振明董事、陈小宪董事、窦建中董事、居伟民董事、张极井董事、郭克彤董事、吴北英董事、陈许多琳董事共九位董事与本议案表决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

      表决结果:赞成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按照有关规定同意授予中信嘉华有限公司及嘉华(中国)有限公司2009年度授信总额合计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及6600万美元。本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告请详见公司于2008年12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08年度不良贷款核销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按照有关规定同意2008年度不良贷款核销额度为人民币6-10亿元,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具体落实。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A股证券代码:601998     A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08—036

      H股证券代码:998         H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对中信嘉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嘉华”)和中信嘉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中国”)进行2009年年度授信,授信总额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及6,600万美元。

      ●关联人回避事宜:董事会会议于2008年12月17日发出会议通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孔丹董事、常振明董事、陈小宪董事、窦建中董事、居伟民董事、张极井董事、郭克彤董事、吴北英董事、陈许多琳董事共九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五位有表决权的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次授信议案。

      ●本次交易的意义: 进一步增强本公司与中信嘉华的合作关系,并依托中信嘉华的香港和海外市场为本公司拓展更加广阔的平台,为业务横跨两岸三地的客户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方案,从而达到优势互补和互利双赢的目的。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中信嘉华及嘉华中国进行年度授信,授信总额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及6,600万美元:其中,给予中信嘉华授信额度14亿元人民币及6,600万美元。另外,给予嘉华中国授信额度2亿元人民币,并由中信嘉华出具安慰函;如中信嘉华提供担保,则授信额度可增至5亿元人民币。

      鉴于截至2008年6月30日,中信集团持有本公司62.33%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同时中信集团间接持有中信嘉华70.32%的股份,间接持有嘉华中国70.32%的股份,中信嘉华、嘉华中国属于本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给予中信嘉华及嘉华中国的授信总额已超过本公司200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5%,属于应予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中信嘉华

      中信嘉华是在香港注册的一家银行,为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国金”)的全资附属公司,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持有中信国金70.32%的权益。中信嘉华的下属机构包括香港的28间分行、澳门分行、纽约分行、洛杉矶分行,以及在内地注册的嘉华中国。穆迪投资给予中信嘉华的长期存款评级为Baa2,短期评级为P-2,而惠誉国际则评为BBB+,前景为正面。截至2007年末,该行总资产为1,107.83亿元港币。

      2、嘉华中国

      嘉华中国于2008年4月正式对外营业,是中信嘉华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10亿元人民币,总行设在深圳,并于北京及上海设有分行。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给予中信嘉华及嘉华中国总计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及6,600万美元的年度授信额度。其中,给予中信嘉华授信额度14亿元人民币及6,600万美元:14亿元人民币用于备用信用证担保业务;持有其次级债券5000万美元,1600万美元用于资金资本市场业务。给予嘉华中国授信额度2亿元人民币,用于人民币同业拆借或同业存放业务,并由中信嘉华出具安慰函;如中信嘉华提供担保,则授信额度可增至5亿元人民币。

      本次授信额度未涉及定价。具体业务发生时,各方将依据市场原则定价。

      从中信嘉华经营情况来看,该行虽受次按危机影响,结构性投资发生损失,但管理层已采取应对措施,估计其损失规模可控。由于中信嘉华基础业务经营情况良好,预计今年利润会有回升。嘉华中国目前经营规模尚小,独立承担风险的能力有限,但基于维护银行整体信誉的考虑,中信嘉华对其提供必要支持的可能性较大,信用风险可以接受。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五位独立董事,除蓝德彰先生因拟辞职,未出席会议并发表意见外,其余四位独立董事艾洪德先生 、白重恩先生、王翔飞先生和谢荣先生对该笔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给予中信嘉华及嘉华中国总额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及6,600万美元的年度授信额度事项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有关要求,符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2、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并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

      2、董事会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