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8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为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续贷担保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所需,新农棉浆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4,000万元,用作流动资金。此笔贷款于2009年1月4日期满,新农棉浆需续贷一年,现需本公司和山东海龙按各自出资比例为其提供担保。目前,本公司持有新农棉浆55%的股权,山东海龙持有新农棉浆45%的股权,因此,本公司需为新农棉浆提供2,200万元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6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
反对原因:本公司董事郭高琪先生不希望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过多的贷款,以避免增加该公司的财务负担。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9 股票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08-039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22,000,000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90,000,000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额度)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8年12月30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7人,董事会通过《关于为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续贷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阿拉尔玉阿新公路44公里处,西支渠以西
法定代表人:罗兵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棉浆粕生产、加工、销售;农副产品的收购、加工、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棉浆”)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人民币,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6,600万元人民币,占新农棉浆注册资本的55%;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400万元人民币,占新农棉浆注册资本的45%。
截止2007年12月31日,新农棉浆总资产323,005,668.62元,负债总额222,810,918.15元,资产负债率68.98%,净资产100,194,750.47元,净利润20,194,750.47元。截止2008年11月30日,新农棉浆总资产345,050,162.30元,负债总额233,837,531.38元,资产负债率67.77%,净资产111,222,630.92元,净利润-10,796,844.13元。
三、董事会意见
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共计贷款4,000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55%为其相应的2,2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另外45%的贷款由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认为,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此项担保是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协议正式签署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人民币412,000,000元(包含本次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89%。
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200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