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接控股股东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通知,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郭景祥和李惠强与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将其分别持有的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70%和30%的股权转让给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将根据以上事项具体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2月30日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名称: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S*ST万鸿
股票代码:600681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信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大道东B268号奥林匹克中心
联系电话:0757-28108888
签署日期: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大道东B268号奥林匹克中心
3、注册资本:3,8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何长津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主要经营范围: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涉及资质证书的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对酒店业、制造业、商业、旅游业、房地产业进行投资。
7、成立日期:2005年11月11日
8、经营期限:永久
9、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
■
10、企业法人注册号码:4406062001647
1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2、组织机构代码:78204063-9
13、地方税务登记证号码:440606782040639;
国税务登记证号码: 440681782040639
14、电话:0757-28108888
15、传真:0757-28834883
16、网址:http://www.fajt.cn/
17、电子邮箱:fsay@fajt.cn
18、邮政编码:528315
19、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大道东B268号奥林匹克中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股东情况
1、何长津,男,汉族,出生日期为1961年5月6日,住址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2、曾伟和,男,汉族,出生日期为1968年12月3日 住址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3、伍锦棠,男,汉族,出生日期为1969年4月1日,住址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二)佛奥集团实际控制人简介:
何长津(董事长)先生,男,1961年5月出生,汉族。拥有十多年的房地产行业从业经验。
于1995年以第一股东身份成立佛山市顺德区富桥实业有限公司,公司主营是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零售汽油,柴油,润滑油等。公司业务不断拓展,至今在佛山顺德地区已开设几家分公司经营。
于2002年以第一股东身份成立佛山市奥园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发展房地产行业。至今已开发的地产屡获优评,多次获得佛山市授予的纳税大户奖项,在本土已建立有优秀品牌地位的房产开发商。
于2005年以第一股东身份成立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建立多元化集团企业,发展装修设计工程、施工、园林绿化行业,对酒店业、旅游业、房地产行业进行投资等。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关联企业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关系图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及关联企业情况
佛奥集团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情况如下表所示
■
佛奥集团关联企业情况如下表所示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近五年受到行政处罚及其相关处罚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没有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其他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不存在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形。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决定与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获得了融资平台及产业发展的资本平台,有利于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公司计划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启动对上市公司的重组计划,将旗下优质的房地产等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有利于挽救上市公司的经营困难与财务困难,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股权转让履行的程序
2008年12月20日,佛奥集团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同意佛奥集团协议以8,750万元收购郭景祥在广州美城持有的70%的股份;同意佛奥集团协议以3,750万元收购李惠强在广州美城持有的30%的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后,佛奥集团100%控股广州美城,从而间接控制万鸿集团22.05%的权益,成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增持、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为挽救上市公司的经营困难与财务困难,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启动对上市公司的重组计划,将旗下优质的房地产等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暂时没有其他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过程及方式
一、本次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广州美城股东——郭景祥和李惠强签署《股权转让合同》,郭景祥和李惠强将分别持有的70%和30%股权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向郭景祥和李惠强支付的价款为8,750万元和3,750万元,计总价款为12,500万元,信息披露义务人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
本次股权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股份为45,888,6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2.05%,成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前后上市公司股份性质皆为流通受限股份。
二、《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受让方: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
出让方:郭景祥、李惠强
3、权益转让比例
郭景祥和李惠强将分别持有的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70%和30%的权益转让给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
4、转让价款
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向郭景祥和李惠强支付的价款为8,750万元和3,75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共计12,500万元。
5、协议签订时间
2008年12月29日
6、付款安排
经受让方与转让方同意,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另行协商确定转让金的支付方式。
7、协议生效条件
本次权益变动自双方签署协议后生效,不需有关部门批准,不存在被限制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广州美城权益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受让的广州美城权益不存在被质押与被冻结情况及其他权利限制。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万鸿集团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佛奥集团将间接控制万鸿集团45,888,67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05%,成为万鸿集团的第一大股东。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股权转让须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2,5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全部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法的自有资金。本次受让股权所支付的资金并无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万鸿集团及其关联方。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进行重组。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佛奥集团作为第一大股东拟定的后续计划如下:
(一)主营业务调整计划
佛奥集团拟在条件成熟后,尽快将旗下优质的房地产等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上述重组计划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主营业务将发生重大变更。对主营业务的调整和变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批准程序。
佛奥集团预计将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启动上述重组计划。
(二)资产重组或者其他类似的重大决策
佛奥集团拟在条件成熟后,尽快将旗下的房地产等资产注入上市公司,预计该资产重组计划将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启动。
除此之外,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时没有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但不排除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需要进行部署安排。
对于未来拟进行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佛奥集团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计划
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行使股东权利提名合适的董事和监事人选,提议召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重新选举董事、监事,经理等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由改选后的董事会重新选聘。但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尚未确定具体董事、监事人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他股东之间未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程序,提请上市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修改完善《公司章程》。但目前没有具体的修改方案。
(五)是否拟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暂无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安排。
(六)是否拟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暂无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现有的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作出其他重大安排。若以后拟进行上述分红政策调整,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是否拟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暂无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组织结构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佛奥集团成为万鸿集团的第一大股东,其与万鸿集团之间仍将保持人员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资产独立、完整。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万鸿集团的独立经营能力无实质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万鸿集团仍将在采购、生产、销售和知识产权方面保持独立。
二、关于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一)关联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佛奥集团及其关联方与万鸿集团不存在关联交易。若今后佛奥集团与万鸿集团产生关联交易,佛奥集团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法律、法规作出明确约定,并依照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充分披露;其关联交易价格也将严格按照公允原则确定,以保证万鸿集团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二)同业竞争
1、本次收购前的同业竞争
佛奥集团与万鸿集团目前的主营业务存在着重大的区别,两者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2、本次收购完成后的同业竞争
在本次收购及后续计划完成后,为了从根本上避免和消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企业侵占万鸿集团的商业机会和形成同业竞争的可能性,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如下:
在本公司作为万鸿集团第一大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控制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万鸿集团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也不投资与万鸿集团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企业或项目。
若发现本公司及控制的企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万鸿集团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投资、计划投资与万鸿集团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企业或项目,万鸿集团有权要求本公司及控制的企业停止从事上述竞争业务、停止实施上述竞争以及停止投资上述相关的企业。如本公司及控制的企业已经完成投资的,万鸿集团有权要求本公司及控制的企业转让该项目的相关股权或经营该等业务企业的权利。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下列当事人发生以下重大交易:
(一)与万鸿集团及其关联方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万鸿集团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万鸿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万鸿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万鸿集团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上市公司停牌前6个月内买卖其股份的情况
截至2008年5月19日,S*ST万鸿股票停牌前6个月,本公司没有通过上交所的证券交易买卖S*ST万鸿股票的行为。
截至2008年5月19日,S*ST万鸿股票停牌前6个月,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没有通过上交所的证券交易买卖S*ST万鸿股票的行为。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佛奥集团母公司最近三年(2005-2007年度及2008年11月)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
■
二、利润表
单位:元
■
注:由于佛奥集团为2005年11月成立,因此没有2005年的利润表数据
对于以上财务资料,本公司特作出以下解释说明:
1、由于本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因此无法提供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资料。并且由于时间紧迫,无法及时完成对本公司合并报表的编制与财务资料的审计。本公司在披露过程中已经尽力达到格式要求,不存在任何规避信息披露义务的意图。
2、虽然以上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但是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供保证。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股权转让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1、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收购接触及洽谈情况的说明;
4、《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5、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6、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资金的说明;
7、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未有与万鸿集团发生重大交易说明;
8、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变更的说明;
9、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买卖万鸿集团股票的自查报告;
10、深圳市天生人和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买卖万鸿集团股票的自查报告;
11、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及能提供第五十条文件说明;
12、佛奥集团关于上市公司后续发展可行性与管理能力说明;
13、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承诺函;
14、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及减少关联交易承诺函;
15、关于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与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行五分开的承诺函;
16、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情况说明;
17、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表;
18、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查阅地点: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大道东B268号奥林匹克中心
联系人:戚围岳
电话:0757-281088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何长津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深圳市天生人和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郑炜 ;
内核负责人:李海健 ;
财务顾问主办人:郑 炜 ;
项目协办人:余海波 ,左灵超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佛奥集团、本公司 | 指 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万鸿集团、S*ST万鸿 | 指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美城 | 指 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合同》 | 指 《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权转让 | 指 佛奥集团收购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从而间接控制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05%的股权所导致其控制万鸿集团权益变动 |
《收购办法》 |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上交所 |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人民币元 |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何长津 | 65% |
曾伟和 | 20% |
伍锦棠 | 15% |
公司名称 | 核心业务 |
佛山市奥园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兴建、开发商品房住宅及其租赁服务 |
广州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信息咨询、室内装饰 |
佛山市富星房产有限公司 | 房产开发 |
中山市东凤佛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物业租赁 |
佛山宾馆有限公司 | 旅业,饮食服务业 |
佛山市顺德奥健投资有限公司 | 对房地产业、酒店业进行投资 |
佛山市佛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服务 |
佛山市顺德区天佑城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服务 |
佛山市顺德区天佑城房产有限公司 |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零售 |
佛山市阳光棕榈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绿化植物种植、销售,绿化工程管理服务。 |
佛山市顺德高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室内设计、室内装饰工程施工、装饰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设备安装。 |
公司名称 | 核心业务 |
顺德区富桥实业有限公司 |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房地产咨询服务 |
顺德浩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房产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 |
佛山宾馆管理有限公司 | 酒店管理、咨询培训、投资咨询、商务代办业务、公关策划、礼仪服务。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居留权 |
何长津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广东省佛山市 | 否 |
曾伟和 | 男 | 董事 | 中国 | 广东省佛山市 | 否 |
伍锦棠 | 男 | 董事 | 中国 | 广东省佛山市 | 否 |
戚围岳 | 男 | 董事局秘书 | 中国 | 广东省佛山市 | 否 |
伍月兴 | 女 | 监事 | 中国澳门 | 广东省佛山市 | 中国澳门 |
岑艳琼 | 女 | 监事 | 中国澳门 | 广东省佛山市 | 中国澳门 |
方喜英 | 女 | 监事 | 中国 | 广东省佛山市 | 否 |
李力 | 男 | 常务副总裁 | 中国 | 广东省佛山市 | 否 |
刘展朋 | 男 | 总裁助理 | 中国 | 广东省佛山市 | 否 |
曹其福 | 男 | 财务总监 | 中国 | 广东省佛山市 | 否 |
资产 | 2005年12月 | 2006年12月 | 2007年12月 | 2008年11月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257,597.49 | 7,420,605.56 | 35,349,357.79 | 5,107,565.15 |
短期投资 | 75,520.00 | 75,520.00 | 75,520.00 | |
应收票据 | ||||
应收帐款 | ||||
减:坏帐准备 | ||||
应收帐款净额 | ||||
预付帐款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0,000,000.00 | 232,330,944.55 | 673,261,399.40 | 1,104,757,629.40 |
原材料 | ||||
存货 | ||||
其中:在建开发产品 | ||||
待摊费用 | ||||
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 | ||||
低值易耗品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257,597.49 | 239,827,070.11 | 708,686,277.19 | 1,109,940,714.55 |
长期投资: | ||||
长期股权投资 | 21,750,000.00 | 56,250,000.00 | 58,500,000.00 | 74,002,615.65 |
长期投资合计 | 21,750,000.00 | 56,250,000.00 | 58,500,000.00 | 74,002,615.65 |
固定资产: | ||||
固定资产原价 | ||||
减:累计折旧 | ||||
固定资产净值 | ||||
固定资产清理 | ||||
在建工程 | ||||
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 ||||
固定资产合计 | ||||
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 | ||||
无形资产 | ||||
递延资产 | ||||
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合计 | ||||
其他长期资产: | ||||
其他长期资产 | ||||
长期待摊费用 | 72,402.51 | 27,169.44 | ||
其他长期资产合计 | 72,402.51 | 27,169.44 | ||
递延税项: | ||||
递延税款借项 | ||||
资产总计 | 38,080,000.00 | 296,104,239.55 | 767,186,277.19 | 1,183,943,330.20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 ||||
流动负值: | ||||
短期借款 | 30,000,000.00 | |||
应付票据 | ||||
应付帐款 | ||||
预收帐款 | ||||
其他应付款 | 80,000.00 | 255,648,372.41 | 699,537,292.91 | 1,149,010,125.68 |
应付工资 | ||||
应付福利费 | ||||
应交税金 | 810,436.16 | |||
应付股利 | ||||
未交利润 | ||||
其他应交税费 |
预提费用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流动负债合计 | 80,000.00 | 256,458,808.57 | 729,537,292.91 | 1,149,010,125.68 |
长期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其他长期负债 | ||||
其中:住房周转金 | ||||
长期负债合计 | ||||
递延税项: | ||||
递延税款贷项 | ||||
负债合计 | 80,000.00 | 256,458,808.57 | 729,537,292.91 | 1,149,010,125.68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资本 | 38,000,000.00 | 38,000,000.00 | 38,000,000.00 | 38,000,000.00 |
其中:中方投资 | ||||
外方投资 | ||||
资本公积 | ||||
盈余公积 | 246,815.00 | 246,815.00 | ||
其中:公益金 | ||||
储备基金 | ||||
本年利润 | ||||
未分配利润 | 1,645,430.98 | -597,830.72 | -3,313,610.48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8,000,000.00 | 39,645,430.98 | 37,648,984.28 | 34,933,204.52 |
负债及权益总计 | 38,080,000.00 | 296,104,239.55 | 767,186,277.19 | 1,183,943,330.20 |
项目 | 2005年12月 | 2006年12月 | 2007年12月 | 2008年11月 |
一、主营业务收入 | ||||
减:主营业务成本 | ||||
营业费用 | ||||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 ||||
二、主营业务利润 | ||||
加:其他业务利润 | - | -13,488.00 | ||
减:管理费用 | - | 6,792.36 | 61,213.44 | 157,303.50 |
财务费用 | - | -13,131.57 | 1,934,789.44 | 2,580,902.20 |
三、营业利润 | 6,339.21 | -1,996,002.88 | -2,751,693.70 | |
加:投资收益 | - | 2,449,527.93 | ||
补贴收入 | ||||
营业外收入 | 35,947.69 | |||
减:营业外支出 | 443.82 | 33.75 | ||
四、利润总额 | - | 2,455,867.14 | -1,996,446.70 | -2,715,779.76 |
减:所得税 | 810,436.16 | |||
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 | |||
五、净利润 | - | 1,645,430.98 | -1,996,446.70 | -2,715,779.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