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组意见相左 法院批准帝贤B重整草案
2008年12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赵一蕙
⊙本报记者 赵一蕙
*ST帝贤B今日公布了法院批准后的重整计划草案,公司将以全部现有财产变现所得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另行筹集资金的方式,按照重整计划清偿相关债权,此计划执行期限为24个月。公司股票将于今日复牌。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公告披露,截至2008年12月19日,该重组草案虽然获得了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的表决通过,但优先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却未通过上述草案。而后,在12月29日,公司向承德中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并获得了法院的批准。
在*ST帝贤B的债权构成中,职工债权总额和税款债权总额分别为1789.77万元和1537.25万元,均按100%的比例清偿。而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的总额分别为5038.04万元和13.34亿元,分别对应1个和133个债权人。
其中,优先债权以抵押财产实际变现所得优先受偿,至于未能完全清偿的部分则按照普通债权组的调整方案及受偿方案进行调整和清偿。
根据普通债权的受偿方案,*ST帝贤B财产处置变现后,应当清偿普通债权的部分,全部向普通债权人进行分配。此外,*ST帝贤B还必须另行筹集资金,按照每家普通债权人最终获得确认的债权总额2%的比例再进行清偿。
草案同时提到,*ST帝贤B根据重整计划清偿债务后,仍须继续进行资产重组,引入产业投资者,整合产业资源,置入具有发展前景及盈利前景的资产或业务。公司透露,根据自身实际状况并综合潜在产业投资者意愿,公司将来的主营业务将为防治印染、服装制造以及纸浆及造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