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马朝梅董事辞职及其他事项的公告
2009年01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09-001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马朝梅董事辞职及其他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工作变动原因,公司董事马朝梅女士辞去公司董事一职。公司董事会对马朝梅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马朝梅董事的辞职请求自2009年1月5日起生效。
另,根据(财监[2008]22 号)的有关规定,财政部抽查全国46家企业和28家会计师事务所,检查新会计准则实施及2007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其中财政部驻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于2008年5月至9月,对我公司2007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专员办已向公司寄达了《关于对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财驻桂监[2008]114号)(以下简称“决定”)。决定认为公司存在以下一些问题:①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存在以公司销售人员名义开立账户结算货款情况;②销售退回未作为期后事项调整;③将少量修理费用计入在建工程;④“壳牌”特许工艺许可证购买支出计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未作无形资产核算。
收到决定后,公司与专员办就决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沟通,并向专员办进行了正式回复,从公司的实际情况深入地分析解释了问题发生的原因。近日,公司收到专员办《关于对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政检查的回复〉的回函》(财驻桂监函[2008]19号),专员办回函同意公司的回复意见,并同意公司将所涉及相关账务调整事项在2008年年度报告中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