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
2009年01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08-052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2008年12月30日公告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为了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08年度享受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情况,特补充公告如下: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自2004年起享受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二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08年度仍将执行12.5%的所得税税率。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