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08年12月31日上午9:30分在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人,代表股份总数184,119,5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7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董事长金良顺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沈田丰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提案后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逐项表决形式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部分董事的提案》。
(1)选举沈小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2009年3月16日止。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84,119,5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周俭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2009年3月16日止。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84,119,5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选举潘兴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2009年3月16日止。
同意184,119,5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通过了《关于延期出售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原名:浙江中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提案》。
鉴于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新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股东大会同意延期执行本公司2008年9月10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中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的提案》决议[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08年8 月28 日披露的公告(临2008-027)],在2009年12月31日前,按法定程序重新审议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出售给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事项。
表决结果如下:
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22,474,359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7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弃权 46,30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2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沈田丰现场见证,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一月五日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09—002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12月20日以传真、E-MAIL和专人送达等形式递交各董事,于2008年12月31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独立董事沈建林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全权委托独立董事颜春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良顺先生主持,经董事审议各议案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金良顺先生因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
选举沈小军女士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2009年3月16日止。
根据《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沈小军女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金良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部分成员的调整,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的人员作出如下调整:
1、增补沈小军女士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金建顺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2、增补沈小军女士、周俭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金建顺先生、傅祖康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3、增补周俭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孙卫江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4、增补沈小军女士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金建顺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董事长简历:
沈小军:女,汉族,籍贯浙江绍兴,195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0.08-1987.09 ,国营746厂四车间统计、调度员、团委书记;1987.09-1990.07 ,绍兴县农调队干部;1990.07-1991.08 , 绍兴县统计局城镇统计股副股长;1991.08-1993.07, 绍兴县统计局综合统计股股长;1993.07-1997.05, 绍兴县统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1997.05-2006.05,绍兴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6.05-2008.12,绍兴县经济贸易局党组书记、局长,县统计局党组书记;2008年12月31日起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