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开始时间:2009年1月20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
3.股权登记日:2009年1月16日
4.会议召开地点:南宁市南建路26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2009年1月16日当天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确认南化股份全资子公司南宁狮座建材有限公司与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收储交易的议案》
2008年12月24日,公司四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向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收储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狮座建材有限公司土地。
该宗土地总面积:224136.74平方米(约336亩);土地位置: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地号:1304010、1301011、1304012、1303041;土地性质:1303041号地为住宅用地(面积:33265.31平方米),其它为工业出让地;使用终止年限:13003041号地:2048年9月17日,其它为:2049年11月5日。
此次土地收储将给公司带来约10000万元收益。
根据有关规定,该事项须经股东大会确认。
(三) 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9年1月19日(9:00-11:30,14:00-16:30)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以1月19日下午16:30时前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广西南宁市南建路26号公司证券部登记
3.个人股东应出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4.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四)其他事项:
1.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4821093
传 真:(0771)4821093
邮政编码:530031
联系人:戴小姐 李先生
3.公司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南建路26号。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31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单位盖章: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南化股份 编号:临2009-02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南宁狮座建材有限
公司土地收储事宜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12月24日,公司四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向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收储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狮座建材有限公司土地。
2008年12月26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75248058股,占总股本的32%)、第二大股东王鸿珍(持有45947800股,占总股本的19.5%)均于12月26日致函我公司,表示支持公司土地收储案,并敦促公司在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此项交易,承诺在下次股东大会上对此项交易予以确认。
日前,有关土地收储事宜已获南宁市政府批准;30日公司与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了“协议书”,根据协议公司将获得约10000万元收益;31日公司已收到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部分土地收储款10000万元。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