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12月16日、2008年12月18日以公告方式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刊登了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补充通知,会议正式于2008年12月31日上午9:30在江西省上饶经济开发区本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82,853,037股,占公司总股本187,500,000股的44.19%。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温显来董事长主持,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大会按照预定的程序,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代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82,853,0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82,853,0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82,853,03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温显来先生、邹美才先生、陈华清先生、彭震先生、徐昌生先生、熊秋辉先生等六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选举温显来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2,853,03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邹美才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2,853,03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陈华清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2,853,03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彭震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2,853,03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徐昌生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2,853,03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熊秋辉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2,853,03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何渭滨先生、李国平先生、陈世平先生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选举何渭滨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2,853,03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李国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2,853,03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陈世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2,853,03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82,853,03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选举陈礼旺先生为公司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82,853,03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邹晓琴女士为公司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82,853,03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上述二名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彭保强先生三人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解聘广东恒信德律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聘任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承担对公司财务报告等工作的审计工作,聘期为一年,其审计费用将根据该所实际承担的公司2008年度审计等工作业务量另行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82,853,0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江西博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原材料供应合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06,3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江西信江实业有限公司属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刘卫东律师、邹津律师与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73 股票简称:鑫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9-02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鑫新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2月3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12月21日以电话、邮件方式传达给各位董事,此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参加会议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选举温显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本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温显来先生、陈华清先生、彭震先生、熊秋辉先生、何渭滨先生五名委员组成,温显来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李国平先生、陈世平先生、熊秋辉先生三名委员组成,李国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本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何渭滨先生、李国平先生、陈世平、温显来、徐昌生先生五名委员组成,何渭滨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本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陈世平先生、李国平先生、陈华清先生三名委员组成,陈世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1、根据公司董事长温显来先生的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和建议,同意聘任徐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和建议,同意聘任陈华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3、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和建议,同意聘任熊秋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同意聘任赵卫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不超过9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09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9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授信总额度。其中向工行上饶市信州支行申请授信额约32700万元、农行上饶县支行申请授信额约35000万元、上饶市中行申请授信额约5300万元、上饶市建行申请授信额约9000万元、南昌交通银行省府大院支行申请授信额约8000万元。
授权公司董事长温显来先生或由温显来先生转授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并根据各银行的要求对应逐笔贷款办理相关抵押物品的登记等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高管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董事长:温显来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08年12月16日上海证券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总经理:徐飞先生,1970年出生,本科,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历任江西博能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企管中心总经理、博能集团副总裁;2006年8月至至2008年4月任鑫新股份副总经理;2006年11月至2007年8月任鑫新股份董事会秘书;2007年6月至2008年6月任鑫新股份董事;2008年6月至2008年12月任江西江西省海济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华清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熊秋辉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08年12月16日上海证券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证券事务代表:赵卫红女士,1971出生,本科。1998年12月至2005年三月一直担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干事,从事证券事务的管理工作;2005年至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2、熊秋辉先生及赵卫红女士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上饶经济开发区
联系电话:0793-8461686或0793-8461161
传 真:0793-8461123
E-mail:600373@xxgf.com.cn
证券代码:600373 股票简称:鑫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9-03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鑫新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2月3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12月21日以电话、邮件方式传达给各位监事,此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选举陈礼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监事会主席陈礼旺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08年12月16日上海证券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