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2009年01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439 股票简称: 瑞贝卡 编号:2009-001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和《河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豫科[2008]115号)有关规定,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税局、河南省地税局于2008年12月30日联合发文(豫科[2008]175号文),认定本公司等114家企业为河南省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3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含2008年),公司所得税享受10%的优惠,即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