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广告
  • 5:特别报道
  • 6:财经新闻
  • 7:金融·证券
  • 8:观点·评论
  • A1:市场
  • A2:基金
  • A3:专版
  • A4:期货·债券
  • A5:策略·数据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特别报道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中国融资
  • B7:专版
  • B8:人物
  • C1:披 露
  • C3:产权信息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2009 1 6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C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C15版:信息披露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转让的进展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结构变动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通过交通银行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江 西 中 江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车位使用权偿还债务之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被认定为
    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及出售部分西部矿业股票的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股票“盐湖钾肥”(证券代码:000792)
    恢复采用收盘价估值的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
    估值方法的提示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公告
    关于与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合同的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提示性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
    湖南省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关于公司拟收购二滩水电股权
    进展情况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所持股权质押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德盛稳健基金和德盛安心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辞职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名称变更的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厦门创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的审计机构名称变更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2009年01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439                 股票简称: 瑞贝卡                 编号:2009-001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和《河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豫科[2008]115号)有关规定,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税局、河南省地税局于2008年12月30日联合发文(豫科[2008]175号文),认定本公司等114家企业为河南省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3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含2008年),公司所得税享受10%的优惠,即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