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桓台博汇社会福利化工厂
●本次担保数量:4,000 万元
●本次担保后累计为其担保数量:4,000 万元
●本次没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25,670 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8年12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为山东桓台博汇社会福利化工厂提供4,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
同日,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为山东桓台博汇社会福利化工厂提供4,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
2008年12月30日,山东桓台博汇社会福利化工厂与中国农业银行桓台县支行签署《借款合同》,中国农业银行桓台县支行为山东桓台博汇社会福利化工厂提供4,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其中第一笔2,000万元有效期自2008年12月30日起至2009年11月27日止,第二笔2,000万元有效期自2009年1月5日起至2009年11月27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桓台博汇社会福利化工厂
注册地点:桓台县马桥镇大成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罗汉兵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氯气、聚氯乙烯、氯乙烯单体、氢氧化钠、二氯乙烷、过氧化氢、盐酸、硫酸、聚氯乙烯型材、塑料制品、电石渣、石灰,销售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
山东桓台博汇社会福利化工厂目前注册资本2,500 万元,本公司与其无股权关联关系。截止2008年9月30日,山东桓台博汇社会福利化工厂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5,826万元,负债总额为42,206万元,净资产为63,619万元,净利润为7,000万元。
山东桓台博汇社会福利化工厂不是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持有人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对山东桓台博汇社会福利化工厂财务状况的分析,山东桓台博汇社会福利化工厂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具备对其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为其提供4,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25,670万元,无逾期担保。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13,850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保证合同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