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议通知于2008年12月24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08年12月31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马赛民董事因出差未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公司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1月21日(星期三)上午10时30分。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21层会议室
3、会议议题
(1) 关于与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银行贷款《互保协议书》的议案;(详见2008年7月31日公司2008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 关于为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2008年10月27日公司2008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3) 关于马赛民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详见2008年10月27日公司2008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4)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2008年12月25日公司2008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4、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9年1月16日(星期五)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如股东本人不能出席,可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受托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律师。
5、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本人持个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外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管理部。
(3)登记时间:2009年1月19日至20日上午10:30-1:00,下午4:00-7:00。
6、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路133号公司证券管理部
(3)联系人:李若帆 董玲 联系电话:0991-4889813
传 真:0991-4889813 邮政编码:830063
7、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代理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