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坏帐准备计提比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2008年12月1日
2、变更原因:本公司结合目前的经营环境及市场状况,认为目前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帐准备的计提比例,已不适应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防范经营风险,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及计提比例:
(1)对于本公司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2)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度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度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本公司应收款项资产组合划分方法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购货方开具信用证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中的未认证的增值税进项税、出口关税保证金、进口关税预付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除上述资产组合外,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 |
1-2年 | 10% |
2-3年 | 15% |
3年以上 | 20% |
公司对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内部关联企业间发生的应收款项未计提坏账准备。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及计提比例:
(1)对于本公司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2)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度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度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本公司应收款项资产组合划分方法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购货方开具信用证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中的未认证的增值税进项税、出口关税保证金、进口关税预付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除上述资产组合外,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 |
1-2年 | 10% |
2-3年 | 30% |
3-4年 | 80% |
4-5年 | 80% |
5年以上 | 90% |
公司对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内部关联企业间发生的应收款项未计提坏账准备。
5、审批程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赞成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结合目前的经营环境及市场状况,防范经营风险,公司对坏帐准备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规定,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后续规定。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规定,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日为2008年12月1日,并应采用未来适用法,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根据董事会通过的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决议,按新的坏账准备提取比例,结合公司往年的应收款项情况和对公司2008年底应收款项余额的估计数,分别账龄和相应的提取比例进行测算,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08年净利润的影响约-450万元。
四、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规避经营性风险,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的相关指引,在借鉴行业内大多数公司采用的坏帐准备计提政策的基础上,对本公司坏帐准备计提比例作以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是必要的、合理的和稳健的,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表示赞成。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估计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