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刘保民先生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职务。本基金由基金经理龙苏云先生继续管理。上述调整事项已报广东证监局备案,并于2008年12月24日公告。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
(6)证券交易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报酬
基金管理人的报酬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为: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人报酬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报酬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人报酬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为: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发生的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即发生的其他费用大于基金净值十万分之一,应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待摊或预提计入基金损益。发生的其他费用如果不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即发生的其他费用小于基金净值十万分之一,应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申购费用等于申购金额乘以所适用的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申购费率为1.5%。
申购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申购费率为1.2%。
申购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人民币)的,申购费每笔1000元人民币。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2、赎回费用
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赎回费用等于赎回金额乘以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在一年以内的,赎回费率为0.5%。
持有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两年以内的,赎回费率为0.4%。
持有时间在两年以上(含两年)三年以内的,赎回费率为0.3%。
持有时间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赎回费率为0.2%。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其中归入基金资产部分的比例为赎回费总额的25%,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支出。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08年第1号)进行了再次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
1、公司原董事长谭思马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长职务的请求。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其辞职请求,免去其所担任的董事长职务。上述调整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广东证监局备案,并于2008年8月7日公告。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选举通过,梁伟文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长。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334号文批复,已核准梁伟文先生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并对梁伟文先生担任我公司董事长无异议。上述调整事项于2008年12月12日公告。
2、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股东会200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选举通过,梁伟文先生、詹松茂先生、栗建伟先生、高燕女士、陈炳华先生、郭平先生、杜金岷先生、黄元生先生、颜俊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郭平先生、杜金岷先生、黄元生先生、颜俊先生为独立董事。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通过,梁伟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魏明海先生、苏祖耀先生、高宝明先生因累计任职时间已达公司章程规定的上限,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上述调整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广东证监局备案,并于2008年10月11日公告。
3、因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股东会200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选举通过,曹萍女士、曾巧女士、姚万义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上述调整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广东证监局备案。
4、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聘任龙苏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聘任刘葆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334号文批复,已核准龙苏云先生、刘葆先生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并对龙苏云先生、刘葆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无异议。上述调整事项于2008年12月12日公告。
5、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聘请苏文锋先生担任公司督察长。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094号文批复,已核准苏文锋先生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并对苏文锋先生担任我公司督察长无异议。上述调整事项于2008年9月10日公告。
6、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刘保民先生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本基金由基金经理龙苏云先生继续管理。上述调整事项已报广东证监局备案,并于2008年12月24日公告。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梁伟文先生。
(三)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有关基金托管人的资料信息。
(四)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机构与人员的信息按照最新变动情况进行了更新:
1、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基本信息和联络方式;
2、 新增了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该变动事项于2008年8月25日公告;
3、 新增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该变动事项于2008年9月4日公告;
4、新增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该变动事项于2008年9月26日公告;
5、新增了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该变动事项于2008年10月8日公告;
6、新增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该变动事项于2008年10月10日公告;
7、新增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该变动事项于2008年10月15日公告;
8、新增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该变动事项于2008年10月23日公告;
9、新增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该变动事项于2008年10月30日公告;
10、新增了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该变动事项于2008年12月1日公告;
11、新增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该变动事项于2008年12月8日公告;
12、新增了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该变动事项于2008年12月8日公告;
13、新增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该变动事项于2008年12月25日公告。
(五)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六)在“九、基金的业绩” 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七)在“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部分,根据财政部规定更新了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
(八)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公开披露的信息内容。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九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