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着以发放消费券刺激内需是否可行的问题,近期从学术界到社会各界出现了不少争论。赞同者和反对者均举出不少理由,一时难分高下。
其实,笔者对此问题也有不少感触。一个多月前赴台访问时,台湾“行政院”已推出每人发放3600元新台币消费券的计划,而大陆方面则推出了4万亿元以扩大投资为主的经济刺激方案。记得当时岛上同仁问我对两岸不同的经济政策有何评价,我讲了两个观点:首先,台湾地域较小,而且经济发达程度比大陆要高,各项基础设施配套相对比较完善。而大陆面积广袤,经济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尤其呈现出东中西部地区发展极度不平衡、城乡差距较大的特点,亟待加大对公共设施建设、重点工程的投入力度,因此眼下中国大陆要实现拉动内需的目的,扩大投资可作为首选。
其次,从效果上看,扩大投资的实质是“花钱买增长”,而且其效果是立竿见影的。但增发消费券则需要区分不同的人群来加以分析,对于富裕阶层而言,由于边际消费倾向较低,消费券的发放有可能对其原有消费产生挤出和替代,总支出却并未因此而增加。而中低收入人群手中的消费券,却又会因其主要用于购买生活必需品的心理,而不得不拉长消费时间,总支出增长缓慢。因此,基于大陆公共基础设施较为薄弱、而基尼系数高于台湾地区的考虑,无论是3600元新台币消费券的计划,还是4万亿元以扩大投资为主的经济刺激方案,均可谓因地制宜、符合实情的政策措施。
不过,以上观点并不意味着笔者不同意中国大陆也发放消费券。而且,笔者还认为,如果从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的角度来细加分析的话,当前在以扩大投资为主的前提下,辅之以发放消费券的政策来共同拉动内需也未尝不可以一试。
理由如下:
其一,西方国家需求在金融危机冲击下出现较大萎缩,因此扩大内需、增加内销成为当务之急。然而,扩大投资尽管会带来立时内需的加大,推动GDP增长,但对其未来效果却难以预料。比如,修建高速公路,在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带动钢铁、水泥、电力等企业的利润增长,但如果居民消费需求不足的根本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谁又能保证将来不会出现因没有车跑而使公路被“束之高阁”的可能呢?也就是说,对于是否能形成持续性的消费增长,扩大投资的措施效果的确还有待检验,而消费券或将正好解决未来的消费之忧,可以极大地减少有产出无销路的状况。另一方面,虽然项目的启动必然会增加就业,工资发放也会刺激消费,但该增量却肯定小于“消费券”的消费带动作用,因为对于意外的财富,人们总是显得更加慷慨,更加乐于支出。固然,如若使扩大内需的政策直接奏效,无论是扩大投资,还是发放消费券均无法完全达此目的,但两者并不排斥,尤其是在目前中央推出4万亿经济投资计划的情况下,若能配合消费券的发放,笔者认为,从长期来看内需拉动效果或将更加显著。
其二,扩大投资虽能带动GDP增长,但可拉动的经济链条却相对较短,主要集中于上游产业,而对于当前加工制造类、生产消费类等处于疲软期的下游企业,其带动作用却有所不足。仍以高速公路为例,固然会直接加大对钢铁、水泥等产品的需求,进而拉动相关企业的利润增长。但对目前严重陷入财务困境,亟待解救的下游消费类中小企业又有多大实质性作用呢?至少我们可以认为,这个作用太过间接,拉动效果也多少有些不尽如人意。相形之下,发放消费券作为一种刺激消费的方法,可直接加大对生活消费品的需求,达到为下游企业解困的目的。因此,扩大投资、发放消费券可以作为一种政策搭配措施,分别主要对上、下游产业发挥作用,进而大大缩短效力传导期,有助于经济的较快复苏。
在拉动GDP增长的三驾马车中,消费始终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核心。只是当前,我国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不合理,贫富差距矛盾依旧突出,再加上医疗、卫生、就业、养老等保障体系尚不完备,太多的后顾之忧使居民在处理消费的问题上不得不三思而后行。因此,一方面,我们固然应当着力于体制的理顺和完善,逐步提高国民收入水平,从治本的角度实现经济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在眼下经济下滑的特殊时期,作为一种短期刺激措施,发放消费券可直接作用于市场消费环节,减少传导步骤,缩短传导周期,配合扩大投资的政策共同作用于经济体系,能够使得效力发挥更加明显。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