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强调不会降低放贷标准和条件
2009年01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周鹏峰
2008年,建行基建贷款新增近2000亿元
⊙本报记者 周鹏峰
建设银行新闻发言人8日表示,在支持扩大内需的过程中,对于每一个项目,建行都要按照独立的商业原则进行评估。流程可以优化,效率可以提高,但放贷标准和条件不能降低。
同时,对遇到暂时经营困难的客户,建行将主动雪中送炭,与企业患难与共,但都要经过认真的调查评估,落实抵押担保。
针对建行是否向地方政府发放“打捆贷款”的问题,这位发言人说,建行与一些地方签署了合作协议,主要内容是给资信良好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增加授信额度,支持国家重点建设、中小企业和“三农”服务等,没有对政府的打捆贷款。
该发言人表示,为支持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扩大内需政策,建行将突出自身优势,充分发挥基础设施投融资领域的主力军作用。据建行称,2008年新增贷款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基本建设贷款,全年新增近2000亿元,绝大部分投向了铁路、公路、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二是流动资金贷款和贴现业务,新增约1500亿元,新增贷款重点支持了大中型工商企业、中小企业和“三农”;三是个人类贷款,重点支持个人购买住房、个人创业和居民信用卡消费,新增约1000亿元。
其中,对于国家要求重点支持的中小企业、“三农”、抗灾救灾,合计新增贷款2112亿元,增速23%,占全部贷款新增的42%。小企业贷款新增400多亿元,增幅约18%;涉农贷款新增800亿元,增幅超过25%;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保持较快增长,新增列市场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