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于2009年1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2名,独立董事王建忠先生因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5亿元,为公司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各持股50%的子公司,主要运作开发天津湾项目(海河水上运动世界)的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尽快实现投资效益,海景实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和平支行申请办理贷款4亿元人民币,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各担保2亿元,担保期限18个月。本次担保实施后本公司对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3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一月十日
股票代码:600322 股票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09—002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
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分行和平支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景实业)。
●担保人名称: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本公司为海景实业向银行借款人民币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前本公司为海景实业提供担保余额为1亿元。由于海景实业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所以本次担保未要求海景实业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5.55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3,646,729,320.77元的42.64%。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09年1月9日召开六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海景实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和平支行借款人民币4亿元,本公司按比例为其提供2亿元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经本公司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由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和平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1 名称: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
2.2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中环广场A座702
2.3 法定代表人:张建台
2.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5 注册资本:5亿元
2.6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经营、咨询服务等
2.7被担保人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
2.8被担保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截止2007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海景实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9.72亿元,负债总额14.78亿元,股东权益合计4.94亿元,全年实现净利润202.77万元。
截止2008年9月30日,被担保人海景实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36亿元,负债总额9.09亿元,股东权益合计5.27亿元,1—9月份实现净利润3290.02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3.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2 担保期限:自签署日起18个月;
3.3 担保金额:人民币2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海景实业做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负责建设天津海河开发六大结点之一的天津湾项目,前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项目前景良好,自身能够偿还所借银行贷款,本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可以保障本公司的利益。上述担保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本公司即将密切跟踪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根据实况采取针对性的处置措施。因此,审议同意为被担保人向银行借款4亿元人民币,本公司为其提供2亿元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8个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5.55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3,646,729,320.77元的42.64%,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六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200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