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9年1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09年1月4日公司以书面、E-Mail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应参加会议的董事1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5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全票同意通过了《关于与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二次会议(2008年10月16日召开)曾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远东电缆有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后,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电缆”)通知本公司,拟将贷款主体变更为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控股”)。
董事会经审议,批准解除前次与远东电缆公司签订的相互担保协议;同意与远东控股公司签订协议,相互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详情请见亿阳信通对外担保公告(临2009-002,www.sse.com.cn)。
授权财务部许晓玲女士签署与上述议案相关的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编号:临2009-002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12,0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将与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控股”)相互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没有超出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 册 地: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范远道东路6号
法定代表人:蒋锡培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光缆、电工器材、输变电及控制设备、电机、照明器具、合成材料技术的开发、制造、销售;房地产开发、销售;实业投资、服务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止2008年11月30日,远东控股资产总额为人民币622,466.97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31,298.0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91,168.93万元,2008年1月至11月净利润为人民币9,595.59万元。
远东控股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9,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且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本公司与其进行互保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含本次担保)人民币12,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9.07%。
本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担保协议;
2. 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3.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