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会议选举董事、监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于2009年1月12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3 人,代表股份 341,246,0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3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李富德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闫奎兴先生、李富德先生、何忠华先生、陶霖先生、黄成仁先生、唐贵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高新才先生、孙庆先生、郭田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
选举闫奎兴先生为公司董事,赞成票341,246,0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选举李富德先生为公司董事,赞成票341,246,0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选举何忠华先生为公司董事,赞成票341,246,0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选举陶霖先生为公司董事,赞成票341,246,0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选举黄成仁先生为公司董事,赞成票341,246,0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选举唐贵林先生为公司董事,赞成票341,246,0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选举高新才先生为公司董事,赞成票341,246,0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选举孙庆先生为公司董事,赞成票341,246,0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选举郭田勇先生为公司董事,赞成票341,246,0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周丽宏女士、金雪小姐、芦璐小姐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其中:
选举周丽宏女士为公司监事,赞成票341,246,0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选举金雪小姐为公司监事,赞成票341,246,0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选举芦璐小姐为公司监事,赞成票341,246,0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魏彦珩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方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月12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09—0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1月12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进行选举,选举闫奎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李富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与抚顺高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向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
2008年7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投资2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目前,公司处于筹建阶段,未产生经营活动。为提高公司的经营实力,扩大注册资本规模,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2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公司与抚顺高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与方大炭素没有关联关系)为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追加投资,公司追加投资1000万元,累计投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抚顺高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投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由全资子公司变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向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向徽商银行合肥逍遥津支行申请1000万元借款,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该笔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1000万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聘任高管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新一届董事会成立后,公司重新聘任高管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高管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
聘任舒文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陈立勤先生、陆庆本先生、张天军先生、党锡江先生、王志存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启军先生为公司财务副总监(主持工作)。
聘任马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马华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简历。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月12日
附简历:
1、舒文波先生简历:
舒文波,男,四川绵阳人,1968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年9月至1997年5月历任成都化工炭素总厂焙烧车间技术员、副主任、主任,1997年5月至2000年9月历任成都化工炭素总厂压型车间主任兼焙烧车间主任,2000年9月至2008年10月历任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压型车间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方大炭素总经理。
2、陈立勤先生简历:
陈立勤,男1965年5月出生,甘肃灵台人,大学学历,经济师,历任甘肃省灵台县人民政府干事;兰州炭素厂党委办公室秘书、企业管理处副科长、科长;海龙科技企业管理部副部长、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综合管理部部长,代副总经济师,现任方大炭素副总经理。
3、陆庆本先生简历:
陆庆本,男,1964年4月出生,甘肃兰州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兰州炭素厂技术处工艺员;海龙科技焙烧厂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海龙科技生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方大炭素副总经理。
4、张天军先生简历:
张天军,男,1964年12月出生,河南省汤阴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兰炭质检处工艺员、科长;兰炭公司团委书记;兰炭压型一厂党总支书记;海龙科技压型一厂厂长;海龙科技新压型项目部经理;海龙科技总经理助理。现任方大炭素副总经理。
5、党锡江先生简历:
党锡江,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甘肃省靖远县人,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历任兰州炭素厂子弟中学教师、团总支书记;兰炭集团党委办公室文牍秘书、办公室主任;石墨化厂党总支书记;压型二厂党总支书记;兰炭集团党委组织部部长;三门峡龙新炭素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方大炭素副总经理。
6、王志存先生简历:
王志存,男,1966年10月出生,汉族,辽宁黑山人,民盟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兰州炭素厂设备动力处科长、责任工程师,海龙科技动力厂厂长、检修分公司经理、方大炭素机修厂厂长、方大炭素总经理助理,现任方大炭素副总经理。
7、王启军先生简历:
王启军,男,1961年7月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1980年8月到1993年10月分别任大庆石油管理局采油三厂财务科成本主管和大庆石油管理局财务处资金主管,1993年到1999年任大庆中物集团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1999年10月到2002年2月任大庆中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2年3月到2003年4月任大庆北方汽配城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3年4月到2004年12月任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4年12月到2006年2月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6年10月至今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8、马杰先生简历:
马杰,男,1974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99年至2003年在海龙科技财务部从事会计工作,2003年至2005年任兰炭集团资财部会计科科长,2005年至2006年任海龙科技证券事务代表,2006年至2007年任方大炭素证券事务代表,2007年4月至今任方大炭素董事会秘书。
9、马华东先生简历:
马华东,男,1978年3月出生,1996年12月至2000年5月任兰州市红古区商业局百货公司政工干事、监事会监事;2000年10月—2005年12月,在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从事会计工作,2005年12月—2006年9月任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科科长;2006年10月—2008年11月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现任方大炭素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09—05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1月12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选举周丽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9年1月12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09—06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宜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炭素”)的融资能力,保证该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在徽商银行合肥逍遥津支行申请的1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情况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9年,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40100000071195,公司住所:合肥市阜阳北路648号,法定代表人:李艳萍,经营范围:炭素制品及副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本公司持有合肥炭素52.11%的股份。经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07年12月31日,合肥炭素总资产22097万元,负债9285万元,净资产12812万元。
三、贷款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1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2、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合肥炭素1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357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40%。除本次为合肥炭素提供1000万元担保外,公司以前累计为合肥炭素提供担保2500万元,累计为合肥炭素提供担保3500万元。
公司本部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0000万元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为抚顺市大伙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000万元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77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5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500万元。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