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于2009年1月11(星期日)上午9时30分,在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99号喜来登温泉度假酒店华府宴会厅召开。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15380.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67%。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15336万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 99.07%,占公司总股本的61.49%,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44.05万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0.47%,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赞成票15380.0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 %;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 %。
(二)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
赞成票1533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 99.71%;反对票44.0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29%;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 %。
(三)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议案。
赞成票15380.0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 %;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 %。
(四)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了七名董事和四名独立董事。即:
叶列理董事,获赞成票15340.05万股。
陈飞林董事,获赞成票15340万股。
邓锦先董事,获赞成票15340 万股。
郭省周董事,获赞成票 15356 万股。
陈振亮董事,获赞成票15340 万股。
李国林董事,获赞成票15340万股。
王小松董事,获赞成票15340 万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对非独立董事选举的弃权票数为264.3万股。
高德柱独立董事,获赞成票15346 万股。
陈平独立董事,获赞成票15346.05 万股。
严纯华独立董事,获赞成票15346 万股。
林丹丹独立董事,获赞成票15346 万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对独立董事选举的弃权票数为136.15万股。
(五)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票15380.0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 %;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0 %。
(六)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了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即:
刘瑞弟监事,赞成票 15360.05万股。
沈卫监事,赞成票15346万股。
孙丽君监事,赞成票15346万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对监事选举的弃权票数为88.1万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董事会聘请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陈长洁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意见是: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S*ST聚酯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09-004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1月11日10时30分在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99 号喜来登温泉度假酒店华府宴会厅召 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有叶列理先生、陈飞林先生、邓锦先先生、郭省周先生、陈振亮先生、李国林先生、高德柱先生、陈平先生、严纯华先生、林丹丹女士共计10 名,王小松董事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此次会议,特委托陈振亮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由叶列理董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公司董事叶列理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二、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公司董事郭省周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三、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聘任陈振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项聘任。
四、根据公司总经理陈振亮先生的提名,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聘任李国林先生、梁战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项聘任。
五、根据公司总经理陈振亮先生的提名,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聘任副总经理李国林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项聘任。
六、审议通过《关于指定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指定公司总经理陈振亮先生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并将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的人选。
七、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新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根据公司董事长叶列理先生的提名,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董事陈飞林先生、邓锦先先生和独立董事林丹丹女士、严纯华先生、陈平先生为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林丹丹女士为召集人,任期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九、根据公司董事长叶列理先生的提名,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董事郭省周先生、陈振亮先生,独立董事高德柱先生、陈平先生、林丹丹女士为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陈平先生为召集人,任期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十、根据公司董事长叶列理先生的提名,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董事陈飞林先生、邓锦先先生,独立董事陈平先生、高德柱先生、林丹丹女士为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高德柱先生为召集人,任期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
十一、 根据公司董事长叶列理先生的提名,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董事叶列理先生、陈飞林先生、邓锦先先生、郭省周先生、陈振亮先生、王小松先生,独立董事高德柱先生、严纯华先生、陈平先生为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其中董事长叶列理先生为召集人,任期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十二、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新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三、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四、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新的《内部审计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五、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新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六、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新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七、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新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S*ST聚酯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09-005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1月11日11时在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99 号喜来登温泉度假酒店华府宴会厅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沈卫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经公司全体监事充分讨论,选举沈卫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
陈振亮先生简历
陈振亮,男,195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广东石菉铜业公司经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广州公司副经理、党组成员、董事、总经理,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李国林先生简历
李国林,男,1952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广东省冶金进出口公司部门经理、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广东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梁战先生简历
梁战,男,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在读EMBA,工程师。历任云浮金子窝矿矿长、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广州公司生产处副处长、南方有色金属交易市场副总裁、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广州公司改革处处长、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附件2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之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宜,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相关人员履历资料,未发现该等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该等人员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选举、聘任上述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选举叶列理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选举郭省周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同意聘任陈振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李国林先生、梁战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李国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签名:高德柱
严纯华
陈 平
林丹丹
2009年1月11日